为进一步加强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养殖水域滩涂管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7月)、《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闽海渔〔2025〕25号)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5〕109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对《闽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了修编。
本次修编重点将闽江水口库区相关水域的功能区类别进行调整,明确划定为“禁止网箱养殖”和“禁止投饵养殖”的限养区。目前,《闽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对该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闽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人:水技站 陈友
联系邮箱:chenyou05082022@163.com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
附件:《闽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