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政策
1.文件依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2.补助对象:经工商注册的本县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绿色防控物化品与用工费、统防统治药剂、药械采购与施药作业补贴、示范区建设、病虫害调查、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4.补助标准:在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及果树、茶叶、蔬菜、茉莉花等经济作物,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示范点,建立2点,每点补助5万元。
5.申报程序:本县所有补助对象均可申报,补助对象工作任务完成后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及任务完成情况后发放补助资金。
二、资金分配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