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你好,
|
注销
登录
|
注册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公告公示
财政资金
规划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走进闽清
热门搜索:
三坊七巷消防救援站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交通驾驶
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4-23 11:36
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答:营运车辆一般是长时间、高频率地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载客载货数量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
一是
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二是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