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社局关于准予福建引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的决定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1-2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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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引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提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机构的申请(受理编号:fzmq10124012430428),我局当场依法受理。经审核相关材料,你公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你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服务。业务范围:职业中介活动(不含网络招聘服务)。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闽江大道6号锦绣闽江22栋D101。法定代表人:龚招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4〕第0112000113。

    经许可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且应仔细阅读《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上的说明并自觉遵守和履行。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