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2 文号 梅政综〔2025〕1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3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2
文号 梅政综〔2025〕1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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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闽清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治智慧破解难题,持续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推动与闽侯、连江建立政法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2项,涉侨文物活化利用经验做法和“三元协同”工作法分别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报道,“三分四色”和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模式获全市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新的成效。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扛稳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坚持学习先行。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入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班、研讨班,形成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

2.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3.夯实工作保障。稳步推动闽清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10项,细化法治建设工作措施35条,有序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年度重点任务调研督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重新梳理并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人员559名。做好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发放。

(二)聚焦服务质量提升,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全新篇章

 1.推动政务服务提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效能提升,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试点”工作模式,梳理开展17组精品“高效一件事”事项场景应用,今年以来办理200余件。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办理“异地代收代办”2件,全市通办139件。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工作,云平台办件506件(其中企业开办代办210件、工程建设项目代办296件)。

 2.助力项目建设提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全面梳理437个事项。大力推行告知承诺服务,动态更新告知承诺制事项114项,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69件。持续推动前期项目深化攻坚,依托“云代办”平台,完成全县24个前期攻坚项目平台入库工作,安排攻坚项目24项,前期审批节点73个,已完成审批节点45个,占比61.64%。

 3.赋能数字政府提档。推动政务服务“免证办”、无感办等服务创新,拓展智能“秒批”“秒报”服务和智能辅助审批应用,积极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等改革,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积极响应并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共办件251件;做好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今年以来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应用电子证照事项为2856件,应用率达100%,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

 4.深化梅台融合发展。设置“台胞台企服务专窗”,制定出台专窗相关规章制度和台胞台企服务工作流程,实现了“接待服务+实体办事”一体化融合,综合办理公司注册、定居落户等领域15个高频政务审批事项,为前来办事的台胞台企提供快速便捷、温暖贴心的专属政务服务。2024年以来共帮助74位台胞办理定居落户及台资企业设立等事项。

 5.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和远程异地评标。今年共完成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项目108宗(其中:政府采购93宗,建设工程15宗),成交总金额约3.8902亿元,节约资金约0.26204亿元;完成土地招拍挂21宗,交易金额约5.6343亿元;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4宗,成交总金额1.1224亿元,确保了公共资源保值增值;完成7宗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已受理电子保函订单申请2908笔,出函2908笔,投标保证金释放金额115635万元,为企业降低资金和时间成本。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执法根基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

2.推进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结合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监督等制度要求,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一些不符合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行为。重新梳理并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人员559名。2024年我县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考人数172人,通过150人,通过率87.21%;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考人数73人,通过68人,通过率94.15%。

3.深化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印发《闽清县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梅司〔2024〕9号),年度计划共覆盖22家县直单位,减少检查数109次,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制定下发《闽清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县级指导—片区统筹—县乡(镇)一体统筹”的联合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执法力量下沉机制,实现网格执法联动一体化,促进社会治理效能和综合执法效能“双提升”。目前,已完成片区联合执法计划录入5件,开展5件,完成率100%。

4.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有序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24年,已审查并分别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4件。

(四)深化矛盾纠纷预防,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共治格局

1.持续推动纠纷排查化解。深度排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收集各类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风险隐患,按照“四步十调”法、“三张清单重点信息推送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实质化解。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02次,预防纠纷20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34件。

2.优化整合各项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2024年1月入驻闽清县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深化诉、警、访、检、调对接,联合县工商成立商会调解,做到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今年入驻闽清县社会治理中心以来,为群众解决各类矛盾纠纷80件,其中诉调40件,检调5件,医患纠纷1件。

3.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贯彻落实工作,履行好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能,统筹推进做好全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闽清县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件,受理42件,不予受理3件,逾期未补正1件,受理案件中维持19件,终止2件,驳回复议请求4件,驳回复议申请5件,撤销原行政行为1件,尚未办结11件。其中,听证会5场、调查会(含听取意见)29次、专家咨询件数5件、制发复议意见书1份。

4.严格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涉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共59件(一审42件+二审17件)。其中,涉诉的一审案件42件中,一审审结35件,调解结案8件,调解率22.85%;累计开庭30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0件,出庭率100%;败诉6件,二审改判2件,败诉率11.43%。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1件、驳回原告起诉9件、准予撤回起诉2件、按撤诉处理1件、调解结案6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确认违法4件,责令限期履行1件。

(五)稳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秩序

1.多维护航全县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闽清县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重点围绕9个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建成不同层级的农村客货邮寄递网络,解决农村群众物流配送、邮政寄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全省率先启动“师带徒”引凤还巢计划,在全省率先成立首家县级人才驿站,集聚创新要素激活人才创新活力,作为典型案例全省推广。

2.完善事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通过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测、归集、通报,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今年以来,通过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向省发改委报送发现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线索1条,已通过省发改委认定,完成线索破除工作。

3.推进实施精准监管。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组织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抽查,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抽查10多次。做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做出异常标注8314户,对企业列入异常名录506户,修复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1727户,修复企业异常名录36户。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十八坂”商贸文化旅游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30余场,制作并发放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法、宪法等普法宣传折页2万余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暨“服务民营企业 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6场;组织法治副校长、综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160余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依法行政重视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理解不深,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主动性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规范程度有待提高,基层执法单位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专业人才还较为缺乏。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在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层面,法律顾问的参与度不够高,未能充分借助专业力量。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把法治学习教育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将学习贯彻领导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作为领导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普法讲座、谈心谈话等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创新各个环节。

(二)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支撑”。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架构,明确现有执法人员主业主责,同时有计划地向执法队伍配置法律专业人员,将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纳入乡镇招考计划,科学配置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多渠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把法治服务优化作为“第一宗旨”。不断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治审核把关作用,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顾问保障。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突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四)把法治创新宣传作为“第一抓手”。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利用新媒体和多元平台,围绕不同主题、面向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3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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