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0200-2023-00022 文号 梅政综规〔2023〕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10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营商环境 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闽清县营商环境 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100-0200-2023-00022
文号 梅政综规〔2023〕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营商环境 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闽清县营商环境 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营商环境 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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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闽清县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闽清县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榕政综〔2022〕226号)要求,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好办事的“便利闽清”,全方位推进闽清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两区开发、两翼齐飞”战略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按照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更大力度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高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更高层次鼓励探索创新,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企业有利、群众有感,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先行先试。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贸易环境,用2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法治化、数字化营商环境和信用闽清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至2023年底,我县重点任务清单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我县营商环境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持续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持续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根据市级单位确定的试点区域配合推行“一业一证、一证准营”融合“先证后审+电子化综合许可”改革。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

  2.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推行电子化监管,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推进“年度投标保证金信用免抵押贷款服务”,降低信用良好企业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压力。

  3.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由银行网点提供企业开办全流程登记的“六合一”服务和银行开户等优质金融服务。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加大与各地市场监管局工作协同,推行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跨地区通办改革。

  (二)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1.深入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高效审理破产、清算案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规范市场退出机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总结破产、清算案件审理情况和经验做法。推广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保护类保险,积极引导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投保,增强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2.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拓展电子档案应用场景,在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生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渠道,便利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3.不断推进诚信闽清建设。依托市级在已颁布实施的市级信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广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深入人心。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建立统筹布局各类专项设施用地的“一张图”,汇集7个县直部门的30个数据图层,解决空间规划矛盾,强化全域空间“一张蓝图”。深化“多测合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坐标,实行同一阶段“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结果文书在线获取,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结果。

  2.深入推进高频事项集成办理。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打包办”服务,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收件、办好多个事项”。优化水、电、气、网独立窗口整合为“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拓展“一个窗口”“一站式”报装接入通办服务。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务。

  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服务,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用水用电用气、融资等方面一网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及“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应用在政务服务中的运用。

  4.不断提升惠企政策兑现能力。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充分运用“一中心一驿站一室”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提高政策知晓率、使用率。

  (四)着力打造多元协调的开放环境 

  1.推进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2.提升台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创建工作,广泛吸纳台资台商在梅投资兴业,建立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和台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台湾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台、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积极推进涉台、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建立涉台、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强化两岸人才交流工作,加大台湾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五)着力打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省统一建立的线上“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梳理认领监管事项、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加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的录入汇聚。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各类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

  2.优化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实施柔性监管新方式,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支持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公开承诺,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以鼓励创新原则,容错纠错为导向,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依规依纪依法在重点领域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障。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少监管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4.深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评分模型,对全县企业全量赋分,将结果集成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着力打造精准有效的要素环境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新型的数字化服务模式,嵌入数字人民币场景,赋能数字经济发展。引导银行精准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暂时流动性困难。深化银行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

  2.全力维护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基于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试点范围,巩固改革成果。持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3+2”专项行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构建完善多元的人力资源政策体系,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引进各类人才。

  3.加强创新主体孵化培育。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进一步强化对双创孵化载体的全链条管理和培育,加快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以“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积极参与成果推介相关活动,将各类创新成果转入实际运用。

  4.深化减税降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服务、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扎实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落到企业、惠及个人。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任务,加强配合。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照清单的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跟踪成效,系统推进。全力助推市政府数字福州建设,升级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以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为导向,从日常工作、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跟踪体验创新事项落实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以评促改,衔接到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省、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统筹调度,分管领导一线应战抓好实施。在国家、省、市对县评价期间坚决确保前后方工作衔接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调度,责任单位积极协同配合。

  (四)深化宣传,共同提升。深入《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县委宣传部、县营商办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报道改革举措、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服务企业便利市场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增进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闽清县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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