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闽清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6-1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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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2021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闽清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7

 


2021年闽清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快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21—2023年开展为期3年的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活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具体目标。2021年组织对本县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市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向相关部门书面反馈。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日常检查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结合,在春夏秋冬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良好的种业市场氛围。

(一)加强新品种权保护

1.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开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福建省种子条例》等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要履行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职责,有效遏制假冒侵权、“仿种子”等问题〔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服务中心

(二)严格品种管理

2.做好引种备案和联合体试验田间检查。配合省厅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和主要农作物联合体试验监管,加强试验田间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县种子服务中心

(三)强化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3.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被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县种子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4.加强种业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及时公布双随机检查结果。应及时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责任单位:县种子服务中心,县畜牧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5.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未依法建立经营档案、未按规定备案及检疫、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查办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均应逐级追溯来源和追踪流向,双向全程清除非法种子。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挂牌督办,跨地市的案件报省厅协查,查处结果及时公开。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报送省厅。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服务中心,县畜牧站

6.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服务中心,县畜牧站

7.强化种业执法能力。加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到位”。将种业执法作为2021年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加强种子备案管理及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落实种子产品登记备案、实名购买、动态监控、追溯管理等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制度。通过强化行政监管执法等措施,推进登记备案及购销信息录入,确保种子获证企业、产品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加强线上巡查与现场稽查的结合,及时核实种子购销异常情况,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服务中心,县畜牧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根据监管目标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县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我局将在关键时间节点,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企业、市场督导检查。根据省厅要求,今年种业监管情况,以及种子案件查处情况将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1名信息工作联系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11月20日前将全年监管执法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 2~3个)书面报告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加强社会监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91-62300711,县种子服务中心电话0591-22332933县畜牧站电话:0591-62300737,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农业综合执法队联系人:程增勇,电话:0591-62300711,邮箱:mqxnyzfd126.com

种子服务心联系人:明章,电话:0591-22332933,邮箱:cmz110163.com。

县畜牧兽医站联系人:刘宜秋,电话:0591-62300737 ,邮箱:mqxxmz126.com

 

附件:1.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