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59 信息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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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15日至9月13日,县委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推进巡察整改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县供销社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聚焦发力真改实改,健全机制、标本兼治。成立了由供销社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供销社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做到整改工作有措施、有落实。

二是聚焦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县供销社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迅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整改责任领导和科室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按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按时保质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供销各项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在举一反三上发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县供销社党组工作全局之中,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以落实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县社党组书记黄章荣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推动下属企业壮大新兴产业力度不够这一重难点问题,亲自协调推动,注册成立闽清县农本溯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造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制定《闽清县供销社企业员工招录管理办法》、修订《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跟踪推动重要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把整改工作推深做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已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心组成员逐一发言,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机关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学习,已于2025年11月18日、11月27日、12月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漏学内容进行全面补课。

3)领导班子领学“第一议题”时,与供销事业实际进行紧密结合,提出贯彻落实“第一议题”意见建议。在集体学习会议上进行研讨发言,深入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研究入心见行、善思善用。

问题2: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4)已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了解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等理论政策知识。

5)已结合“十五五”规划理清制定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总体思路。

6)龙得宝公司为农民提供充足农资调运储备,2025年冬储化肥量达4827吨,开展农业服务培训10余次。坂东等乡镇基层社提升农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坂东供销合作社农资配送站,提高农资配送服务,设立废弃农药、农膜包装物回收点。

7)已对塔庄惠农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加以完善。塔庄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原有农资经营店,因毗邻小吃店存在气味安全隐患,经镇政府与我社统筹规划,已迁至百米内司法所对面,仍为供销社合作庄稼医院。中心原有快递业务,因县级快递公司整合经营点位方便群众取件,已迁至200米内妈妈驿站。

8)甄选优质合作社,根据资金情况落实实际注资。

9)2025年10月已完成领办闽清县金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科学谋划不足”的问题

问题3:破解供销社发展难题思路不宽。

整改进展情况:

10)2025年3月25日已向闽清县人民政府呈报恢复烟花爆竹经营业务的请示,恳请县政府批准县供销社恢复烟花爆竹经营业务,在合适地块重建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按规定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尽快开展此项业务以增加收入。

11)2025年12月30日,已与福州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办社协议,合作运营冷鲜配送中心。

12)已于2025年12月注册成立闽清县农本溯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展新兴产业。

13)已建设完成坂东供销合作社农资配送站,投入使用。

问题4:发挥合作发展基金作用有限。

整改进展情况:

14)2025年10月11日,已完成《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并要求东桥社制定借款还款计划,今后加强合作发展基金日常监督管理,按规定提取使用,严禁用于规定范围外开支。

15)已督促下属公司和基层社按规定提取并及时上缴合作发展基金,农产品公司已于2026年1月制定欠缴合作发展基金的还款计划,塔庄社、下祝社已全部还清欠缴的合作发展基金。

16)盛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开设合作发展基金专账账套,2026年1月起在专账账套单独登记凭证。

3.关于“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问题5:企业投资效益不理想。

整改进展情况:

17)已分别制定龙得宝公司和梅航公司的执行董事职责,明确派驻执行董事工作职责。

18)根据双方合作协议成立梅航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拨付剩余投资款20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待投资款拨付到位后次月开始计算固定回报,按半年为周期支付收益,已于2025年12月收到投资收益1500元。

19)正在积极与闽清三农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问题6:部分资产闲置。

整改进展情况:

20)塔庄旧百货大楼已前期委托海峡拍卖公司进行竞拍,成功出租。坂东镇湖头村湖头街35-1号门店已完成短期出租。金沙旧百货楼金沙街135-1号已完成出租,白中镇白中街559号2间店面正在进行短期出租并与移动公司相关人员商讨租赁事宜。目前塔庄社办公楼闲置两间空店,正在对接顺丰、京东等快递行业,福彩、体彩等行业进行招商引资。闽清县解放大街260号三层后部房屋其中已作为县供销系统工会活动室使用,其余单间拟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农产品公司解放大街242号3楼场地作为供销社新成立电商公司的电商运营中枢。白中供销合作社剩余7间闲置店面,东桥供销社105号二层2间店面正在根据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租。

21)出租的门店严格按照《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通过新媒体、当地网站、报纸以及在拟出租资产现场张贴公示等方式对外公开租赁信息,广泛征集潜在的承租方。

问题7:租金收取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22)截至2025年12月底,下祝社租金20000元已全额收回、盛发公司租金3060元已全额收回、日杂公司租金112460元已全额收回。农产品公司因巡察过程中将租赁合同金额统计为2025年一整年,而巡察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因统计时间点不一致导致出现了未收回7-12月份租金298596元,实际已足额收回,无拖欠、无逾期、无未收款项。

截至2026年2月5日,白中社租金21587元已收回11475元,实际剩余9612元未收回(9612元全部为金沙街157号-1办公楼二层及三层租户林良文欠缴租金。白中街559-1号店面2025年合同月租金1500元,原承租户阿布地热依木因下水道堵塞2025年5月份终止合同,5月份实际租期只有20天,实际应收取租金1000元,导致统计未收回租金差额500元)

(23)2025年12月,各单位已对租金收缴情况建立台账,按半年度为周期定期向县社上报租金收缴情况。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尚存差距”的问题

问题8: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24)每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2025年中心组学习16次,学习次数达标、记录规范。

25)将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健全学习机制,确保最新精神第一时间学习、无一遗漏,已于2025年11月27日对遗漏内容进行补充学习。

26)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将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及时传达学习,深入研讨,确保学用结合、贯彻到位。

问题9: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7)已于2025年11月18日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内容雷同、应付了事。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年度实际工作,亲自撰写报告,并由党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反映个体差异。

问题10: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制度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28)已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年度重点分析研判,相关情况已纳入2025年度工作总结,着力对潜在风险抓早抓小、防于未萌。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问题11:意识形态阵地更新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29)已对过时内容进行更换。已对县社、社属企业、基层社的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开展检查,第一时间撤换过时信息,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事要求。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进展情况:

30)党组中心组已于2025年12月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25年分别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社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31)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从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杜绝了内容雷同、抄袭问题。

32)党组中心组已于2025年12月25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人事提拔任用程序,确保今后按规定对拟提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问题13:落实“一岗双责”存在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33)已完善《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对社有资产加强管理。

34)出台执行董事职责清单,加强对龙得宝公司实施化肥冬储工作的管理,每年度的化肥冬储准备期间,对龙得宝公司化肥冬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核查,规范其数据报送行为。

2.关于“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不够”的问题

问题14: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日常监督检查不够精准,“嵌入式”监督不够深入,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5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部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对群众反映的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县供销社党组履行好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2025以来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会2场,委托县供销社党组谈话提醒2

36)强化警示教育,架设“防火墙”,前移关口,弘扬新风正气。2025年以来共列席党组会7场,2026年1月,纪检监察组组织县供销社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让在场干部深受震撼、备受警醒,真切体会到腐败的严重危害和正风反腐的紧迫性。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底线。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以此次观影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推动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已向县供销社党组发出纪检监察书1份,堵塞制度漏洞,目前县供销社已完成整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以来,对县供销系统查处立案查处1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第一种形态2人。

3.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能力不足”的问题

问题15: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7)2025年6月已完善2025年主任(经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压力传导,提高工作动力。

问题16: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积极。

整改进展情况:

38)2026年1月21日已向系统各单位下发《关于清理系统往来账长期挂账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安排部署,全面梳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的所有往来款项,分门别类进行处理。

4.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问题17:存在将应由自己承担的部分开支转嫁给社有企业及基层社的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

39)已严格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并长期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为基层减负,2026年挂钩联系村贫困户慰问由县社机关支出。

5.关于“部分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8:制定的相关激励机制不尽合理。

整改进展情况:

40)2025年6月已修订并完善2025年主任(经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主任(经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激励导向作用,已取消“租金增收奖励金”和“系统出借(调剂)收取利息奖励金”。

问题19:“三公”经费开支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41)通过会议向各单位传达全面规范“三公”经费、差旅费管理,遵循“一事一审批”原则。各单位已定期在公示栏公开“三公”经费、差旅费使用情况推动费用使用“公开透明”,县社今后将通过财务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差旅费的监管。

问题2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2)2025年12月,各单位已规范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固定资产折旧使用年限平均法。今后长期坚持规范管理,将应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登记入账。

问题21:公开招租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3)已组织基层社、社属企业认真学习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督促其规范供销系统店面公开招租行为。

44)解放大街242号3楼场地拟作为供销社新成立电商公司的电商运营中枢,以“服务三农、助农增收” 为核心,打造 “线上线下融合、运营服务一体” 的县域电商平台,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域商业升级。

问题22:财务处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5)已督促下属企业和基层社按规定做好挂账处理,2025年12月,各单位已规范挂账处理,对垫付和收回的个人部分医社保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问题23: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6)已成立闽清县供销社项目管理监督组,加强对系统内工程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问题24:部分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7)已成立闽清县供销社项目管理监督组,加强对系统内工程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5: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48)县供销社党组2025年以来召开18次党组会议,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4项,均严格遵循《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所有议题班子成员均有明确表态,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

49)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记录“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过程和班子成员逐一表态过程,专本专记,内容规范、记录准确。

问题26:党组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中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50)将人事任免、调整等工作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遵守“党管干部”原则和党内议事规则,通过“立规矩、走程序、严问责”把党组领导人事工作的权力和权威实实在在地立起来。

2.关于“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2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1)已于2026年1月5日对下属支部2025年度“三会一课”等材料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提醒和整改清单,并督促支部限期抓好整改落实,促使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得到有效提升。

52)已调整会议记录人员,“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工作由党员负责。

问题28: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53)已于2025年7月、11月先后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54)已于2025年12月1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准确掌握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切实保障后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严谨、有序开展。

55)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提示要求,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理合规。

56)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对下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组织生活规范。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问题29:未制定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

57)已于2025年12月制定《闽清县供销社企业员工招录管理办法》讨论稿,明确招收原则、标准、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已于2026年1月下旬召开党组会研究审定。

问题30:招收社会能人入社工作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58)关于林立志等五位同志续聘问题已于2025年12月25日第18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纠正以往仅通过社务会议定招收社会能人的做法,明确规定,今后所有社会能人的招收必须作为“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9)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对已招收的五位社会能人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形成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并向党组会汇报。规范考察环节。

问题3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02025年12月25日第18次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针对个案进行剖析,明确要求今后所有类似人员的选拔任用必须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决定、任职公示等基本程序。

61)规范试用期管理,2025年12月15日到盛发公司对黄蓉同志试用期满未进行考核的情况进行补办,对姚倩媛同志任盛发公司副经理考察缺民主推荐程序的情况进行补充。并形成考核意见办理正式任职的手续。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2: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2)已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提升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63)研究制定《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制定整改举措。

64)已成立以县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闽清县供销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65)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定期调度及时更新完善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任务落地。

2.关于“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3:上一轮巡察报告指出纪检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

66分类施策推进整改,避免“雨过天晴式整改”,纪检监察组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强化巩固,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推动清零,对长期任务则督促建章立制,确保逐项整改到位

67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聚焦教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县供销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场,提出工作要求,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每月派纪检干部深入下属单位及基层供销社,通过列席会议、专题座谈、专门约谈、查阅台账、检查督查等方式一线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督促检查部门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意见。至今共检查3次,发现的问题2个均即知即改。

3.关于“巡察成果成效运用不明显”的问题

问题34: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意义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8)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清单分类梳理,明确责任领导、科室以及整改时限,通过定期调度、实地核查跟踪,按标准销号,推动整改从“完成任务”向“提质增效”转变,整改质效显著提升。

69)整改推进机制更健全,定期召开专题会集中研讨整改进度、研判难点问题,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下沉分管领域加强督查、压实整改责任,整改佐证材料规范存档。

70)通过常态化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防止相关问题出现回潮;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基层党建工作根基、党员管理教育、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当前整改成效持续稳固,未出现新的反弹问题。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发挥合作发展基金作用有限问题

因近年来市场环境不景气,农产品公司租金收入减少,企业流动资金持续短缺,财务刚性支出压力加剧,为切实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缓解一次性资金缴纳压力,经农产品公司审慎研究、统筹测算,制定分期缴纳整改计划,对欠缴的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200005元分3年逐步足额缴清,具体分期安排如下,第一期:于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60005元;第二期:于2027年12月31日前,缴纳60000元;第三期:于2028年12月31日前,缴纳80000元。整体整改工作于202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合作发展基金足额、按时上缴,充分发挥基金在合作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2.企业投资效益不理想问题

因与闽清三农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条款为不计利息,现农产品公司重新制定新的收益分配条款并与闽清三农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初步协商,因双方在收益分配等关键事项上未达成一致意见,暂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下阶段,我社将牵头农产品公司与闽清三农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化沟通对接,逐条梳理协商分歧,积极寻求双方利益契合点,全力推动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协议。若经多轮沟通后对方仍无法履行协议约定、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我社及农产品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投资损失。整体整改工作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实提升企业投资效益与运营质量。

3.针对租金收取不及时的问题。

白中供销社将主动和承租户进行沟通,了解承租户拖欠租金的原因,若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可协商短期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存在恶意拖欠租金情况,将按照法定程序,发送催缴通知书,逾期半年未收回租金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同时,将妥善保管合同、催缴记录等文件,为可能发生的诉讼留存证据。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积极。

2026年1月21日已向系统各单位下发《关于清理系统往来账长期挂账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厘清债权债务关系,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清收债权、偿付债务,对确实无法清理的款项按规定程序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1)自查核对。全面梳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的所有往来款项,逐笔核对长期挂账款项的形成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合同协议依据、目前状况等。(2)分类处理。对债权类挂账:具备清偿条件的,发起催收程序,与债务单位协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并跟踪落实,限期收回;因历史遗留问题、对方单位已撤销或破产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提出坏账核销申请。对债务类挂账:核实确属应付款项的,安排资金,及时清偿;因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支付的,提出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申请;对账发现有差异或存在争议的,由双方单位经办、财务人员共同核实原始凭证,查明原因,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或处理。(3)审核上报阶段。各单位对拟采取的清理措施进行内部审核,形成书面处理意见。将清理资料报本单位社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报送县社。(4)汇总销账阶段。由县社党组研究审批后,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完成系统往来账长期挂账的清理销账工作。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332392;通信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260号;电子邮箱mqxgxs1@163.com

 

 

                   中共闽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6年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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