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8:30 信息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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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梅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凝聚巡察整改思想共识

  2025年3月5日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2025年4月16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中共梅溪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某某镇党委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53个具体问题细化为7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50%问题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的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梅溪镇已与水口集团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建设闽清县橄榄交易中心,目前项目已正式启动;已申请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梅邑福榄”,打响品牌影响力;同时引进梅溪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梅埔学校开展橄榄加工经营。

  (2)梅溪镇正在梳理全镇其他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优势潜力,同时组织有意愿农民积极参加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今后梅溪镇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开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乡村旅游等项目,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问题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3)梅溪镇已于2025年6月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居支部书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向磊鑫石料场施工单位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已按期完成养护,其他项目未涉及生态恢复治理。

  (4)大王仑公园排口治理工程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5年7月通过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整改销号,水质已达标。由县住建局为业主、县城投集团代建的入河排放口华清楼排口(一期)、金坪里溪排口整治工程已完工。

  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已于2025年6月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精神。梅溪镇已与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运营方续签合同并明确服务条款,已同步制定年度满意度评估考核标准,同时建立“月度服务跟踪检查+年度综合考核”机制。石湖村长者食堂于2024年12月完成常态化运营开放,采用“按需开火”模式(老人预约即开灶),其他已建成长者食堂保持正常运营。

  2.关于“党委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仍需提高”的问题

  问题4: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6)已督促未完成拆除的3个转运点进行整改,闽清县渡口建兴装卸场、闽清县梅溪镇德松、闽清县梅溪镇新民舜方3个砂石转运点已于2025年1月15日取得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转运点涉河有关活动批复。

  (7)梅溪物流园区横五沿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

  (8)梅溪物流园Y008渡塔线、Y017云廷线及Y028塔青线道路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8日竣工。2025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均按序时进度推进。镇纪委已提醒相关分管领导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问题5:第二财政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9)梅溪镇已构建招商工作体系,2025年以来参与了2025年闽清县招商大会、全球招商大会等重要活动;通过多渠道对接,已累计邀请15位乡贤参与招商活动。

  (10)2025年梅溪镇积极对接招商项目,转化土地资源,目前已对接项目福建船政学院拟落地梅溪新城地块,福州中夏汽车集团拟在梅溪新城投资二手车交易市场。世林广场商铺共129间,目前商铺已出售118间,大部分都已开业。今后,梅溪镇将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配合县直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好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问题6: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指导跟踪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1)梅溪镇已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15日组织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殡葬设施开展18次实地巡查,通过高频次检查压实各村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意识,同期组织召开4场殡葬设施管理专题会议。县纪委、镇纪委已分别对塔峰村、榕院村等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案处理。

  (12)已与县能源建设工作专班对接,梳理耕地到期未恢复地力原因,将密切关注南泉、扶山等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督促配合施工方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问题7:推动殡葬深化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3)梅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对有殡葬设施的7个村进行点对点指导,严格按照县民政局规范要求,帮助各村建立完善台账。相关4个村的骨灰安放信息台账及塔峰村、榕院村的殡葬设施财务专项台账已全部规范建立到位。

  3.关于“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路径有待拓宽”的问题

  问题8:特色产业扶持力度不够大。

  整改进展情况:

  (14)梅溪镇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本土橄榄特色产业精准发力。重点推进“梅邑福榄”品牌培育,通过强化宣传策划提升产业知名度,同步加快橄榄饮料、橄榄露等深加工产品研发进程,以品牌打造与产业链延伸双轮驱动,切实增强特色产业发展动能,目前已上市一批新产品,获得一定市场认可。同时,坚持靶向整改,通过优化资金投向、聚焦产业项目实现整改突破。在统筹乡村振兴资金基础上,重点倾斜产业领域,2024年、2025年两年规划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均为产业振兴类项目,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其中,2025年投入95万元推进的梅埔村鲜食橄榄分拣示范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橄榄清洗、分拣、包装、存储于一体的标准化产业服务平台,助力橄榄品牌提质增效,又能通过项目运营为村集体带来持续稳定收益,切实将乡村振兴资金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以产业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问题9: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质效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15)梅溪镇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对2024—2025年梅埔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按进度申请填报项目所需资金。

  问题10:部分村级资源盘活利用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16)榕院村部二楼已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招租,年租金4.5万元;北溪里沙地块流转项目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前期材料准备及申报工作,当前处于农村产权流转审核阶段,待通过合规性审查、权属确认等流程后,将正式启动公开流转程序;塔峰村初级中学计划用于省级传统村落展示厅;桥东村江左山庄因交通不便未启用问题,寻找有实力和资源的企业或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利用村级资产;石湖小学教学楼正在出租。下一步,由分管及包村领导协助相关村及时将闲置村集体资产资源挂网招租,盘活闲置资产。

  问题11:村庄规划编制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

  (17)梅溪镇已向县资规局申请将榕院、石郑、马洋、石榴洋、廷洋等5个村纳入按“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村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4.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1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8)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6月,已开24场党委会议,其中17场已将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内容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

  问题1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19)已按要求更新《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已转发《闽清县学习贯彻〈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问题14:意识形态阵地运用、维护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0)已定期组织专人更新镇宣传栏相关内容,并严格落实“新梅溪”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1-6月“新梅溪”微信公众号审批台账共计216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仍需加强”的问题

  问题15:未带头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

  (21)已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已与2025年1—7月提拔任用的2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问题16: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2)党委书记于2025年6月30日针对村(居)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两个突出问题对“一肩挑”人员开展集体廉政约谈,并于2025年7月制定村主干考核制度,年末按照考核制度对村主干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考核。

  问题17:履行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3)已于2025年6月将保密工作进行上会研究,已设置单独的保密专用柜,分类存放密件与非密件;同时,成立保密人员管理台账,组织保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离岗人员也已签订脱密管理书,实施脱密期管理。

  2.关于“党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4)已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于6月27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今后将严格按照任务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问题19: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5)2025年5月,梅溪镇纪委组织梅溪镇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及职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规范岗位职权,查找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完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识别和自我防控表82份,并随人员岗位调整进行动态更新,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强化源头防范、源头治理。

  问题20:纪法教育效果不理想,震慑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26)2025年以来,梅溪镇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6场,组织镇村干部观看《行止有界》《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节点期间通报典型案例4批8起,组织机关党员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知识竞赛1场次,为党员、干部思想加上“护栏”,作风敲响“警钟”。

  问题21: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7)严格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宣布执行工作,指导党组织规范开展宣布执行4次,北溪村党支部、廷洋村党支部、石郑村党支部、镇机关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已按要求分别在党员大会上对4名党员的党纪处分进行通报,并做好会议记录。

  问题22: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进展情况:

  (28)2025年4月、7月,梅溪镇2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已按照要求向梅溪镇纪委汇报村集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等工作情况,共提交工作汇报共40份。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常态化每季度向镇纪委报告工作。

  (29)梅溪镇已组织2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2025年村务监督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及专题培训会,系统解读《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定位、监督范围及权利义务,重点规范村务决策、财务公开等关键领域监督流程,指导建立监督台账。同时,制定《梅溪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考核评分表》,围绕“监督主动性、实效性、群众满意度”设置13项量化指标,采取“季度自查+半年抽查+年度考核”方式。

  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23:协调推进群腐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30)2025年,梅溪镇纪委聚焦村级“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立案1人次,通报批评5人次,发现违反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经济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2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已督促村完成整改并反馈。

  (31)北溪村2个已到期定期账户于2025年4月5日前完成销户,1个未到期定期账户到期后,立即办理销户;里寨村2个账户到期后转至基本账户并注销;上埔村1个非基本账户已注销,塔峰村2个非基本账户到期后立即注销。已于2025年6月组织22个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学习《闽清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做到一个村集体只开设一个基本结算账户。

  问题24: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

  (32)2025年以来,梅溪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批次,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及运用,镇纪委每月向县纪委汇报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17件,已办结13件,均未存在超期办理或进度缓慢的问题。

  问题25:对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3)梅溪镇纪委督促镇村对2021年7月以来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更新,督促各业主单位查缺补漏,及时将未完整报备的工程项目材料及数据上传至“闽清县工程项目智慧监督平台”进行报备,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报备188个。

  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26:“小微权力”运行监管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

  (34)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镇党委集体谈话提醒、谈话提醒。已组织各村居支部书记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关内容,对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项目重新召开相关会议。2025年以来的项目已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实施;各村居已全面梳理经济合同,对不符合规定合同期限的,已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5)已对榕星、廷洋等22个村居相关责任人予以镇党委集体谈话提醒。已组织各村居支部书记学习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各村居已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登记表。

  问题27: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

  (36)加强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程序学习,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37)已对石郑、上埔、建兴、廷洋等村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责令检查。已于2025年6月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学习“三资”管理办法,石郑、上埔、建兴、廷洋已及时追回多发补贴。

  问题28:内页材料弄虚作假。

  整改进展情况:

  (38)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材料审核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材料。

  (39)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梅溪镇水利站于2025年4月18日组织河道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河道专管员如何履职尽责,要求河道专管员每天巡河时登录巡河app,在app上留下巡河轨迹。

  问题29:公车使用监管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

  (40)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镇党委谈话提醒。闽A368E5公务车已于2025年4月7日完成注销登记,其余两辆公务车严格执行用车审批、使用登记、公开公示以及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

  问题30: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41)梅溪新城锦绣闽江安置房物业公司已于2025年5月进场,梅溪镇已全面梳理辖区内各小区情况,同时组建业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各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目前铂玥府、瑞丰佳园小区已成立业委会;博士后小区、云顶天成、锦江一号、理想湾、梅贵苑、世林弘郡、锦江海悦、蓝波湾等小区正在按序时进度开展业委会成立工作。

  (42)已建立规模养殖场“六人小组”监督监管整治机制,持续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深化规模养殖场整治,闽清县牧兴养殖有限公司已停养,闽清富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清栏。

  5.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31:财务体系设置不科学。

  整改进展情况:

  (43)已整合镇财务人员,开展定期对账,梳理全镇财务收支情况,形成全面、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机制。针对两个账套记录一个项目的情况,已进行衔接、核对,确保完成体现收支情况。

  问题32:对村级财务监管指导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44)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已于2025年6月组织各村会计人员学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各村已编制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对2025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2024年7月起各村已全部现金零库存,实行村务卡支付。榕星、榕院、新民、建兴等4个村已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设置核算队专项收支。

  问题33: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45)积极向县财政等部门反映资金短缺情况,争取有关资金尽快落实到位。

  (46)已全面梳理林业局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下拨相关专项资金。镇纪委监察组已提醒相关分管领导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47)已于2025年6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居书记学习《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投资变更审批流程,今后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定期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问题34: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8)已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暂行办法(修订)》《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5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镇纪委监察组已提醒分管领导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施项目。

  问题35:项目变更存在随意性。

  整改进展情况:

  (49)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已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学习《闽清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

  问题36:挤占下属单位资源。

  整改进展情况:

  (50)该笔资金已全额退还至企业账户,已组织梅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现金管理等深入培训,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今后若需企业自愿捐赠或合作时,签订相关协议。

  (51)已将2台电风扇、2台平板电脑、1台台式电脑全部归还至敬老院医疗室正常使用。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梳理敬老院、照料中心固定资产,同步完善领用登记手续,确保资产流向可追溯。同时梅溪镇已开展专项作风整顿,于2025年6月组织全镇干部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问题37:领导班子业务能力水平还需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52)已制定梅溪讲坛年度学习计划表,由相关分管领导每月开展一次授课,授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防汛抗旱、项目管理、社会矛盾、行政执法、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基层治理等领域知识,已举办2期讲坛,今后将按照学习计划表开展授课,提升班子成员业务能力水平。

  问题3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3)2025年7月制定《梅溪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组织纪律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特别将“末位表态制”写入决策程序,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要求研究事项均应严格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民主讨论、书记末位表态。

  问题39:班子成员未能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整改进展情况:

  (54)镇领导班子成员已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提交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及开展谈心谈话,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关于“抓党建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问题40: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5)已于2025年7月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已对3个村党建材料进行抽查。

  问题41:对下属支部班子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56)已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里寨村支委增补工作,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梅溪社区支委增补。已组织各村居支部书记、支委开展“基层党建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支委职责、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等内容,提升班子成员履职能力。今后将持续深化“红色领航”工程,通过“党建体检”等举措,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问题42:发展党员部分环节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57)已于2025年1月起重新考核确定机关支部5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已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期开展考察工作。

  问题43:党务公开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58)已于2025年7月2日制定《中共梅溪镇委员会党务公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思路,明确党务公开的实施主体、范围、时限和内容,截至目前已公开3条。同时由镇党建办负责,每季度对22个村居公开栏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村居及时按照要求公开内容。

  3.关于“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上仍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4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9)已对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同时已于2025年6月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闽清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今后将严格《闽清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实施职数审核、酝酿、推荐、考察、研究、公示、任职等程序,确保选任过程严谨规范。

  问题45:临聘人员聘用管理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60)已与自聘的34名临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并于年终开展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同时严格落实招收乡镇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规定,今后若新招收人员将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问题46:村级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61)已组织各村居积极吸纳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已产生村书记后备力量43名,村“两委”后备力量55名。

  4.关于“干事创业精神有所弱化”的问题

  问题47:破解违建执法难题办法不够多。

  整改进展情况:

  (62)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6月份起违建行为由县资规局负责认定,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我镇负责巡查上报制止,后期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同时组织镇两违队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寻求职能部门指导与协助,加强业务学习;督促各村加强巡查,加强镇村沟通,发现违建行为立即上报。开展“回头看”,对于已执法过的违建不定期再巡查,避免再次发生。

  问题48: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

  (63)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组织动员镇50周岁以下在编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已有14名持证人员,同时不断加大辖区两违巡查力度。

  问题49: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4)已指定专人负责公文传阅工作,针对2024年10月15日至今下发的会议纪要、通知、批复、函等文件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传阅公文。

  (65)已做好2024年10月15日至今下发的会议纪要、通知、批复、函等文件分类、编号、阅办情况的整理和归档。

  问题50:质保金预留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6)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已于2025年6月组织各村居支部书记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25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已按照约定预留质保金。

  问题51:租金追缴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67)已于2024年11月收回榕星村猴山口处停车场剩余租金,上埔村、南泉村已收回相关租金。

  (68)县纪委已对梅溪镇社会事务办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梅溪镇于2024年9月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作出(2025)闽0124执保39号裁定,冻结、划拨被申请人名下等额财产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资产。目前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已指定专人负责实时跟进财产处置进度,确保拖欠租金全额追缴到位。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52: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落实日常监督举措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69)已全面梳理未纳入固定资产,已于2025年7月将2020年—2021年镇购置的沙发、壁橱等纳入固定资产核算,2025年以来已严格按照标准支出会议费用。

  (70)已组织开展专项清查,完成梅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17项、共计245330元设施设备物资领用登记,实现“账实相符、责任到人”。

  2.关于“巡察整改成果未能持续巩固”的问题

  问题53: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不够深入,未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部分问题边改边犯、改了又犯。

  整改进展情况:

  (71)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按要求落实到位,2025年3月份通过镇党校组织各村居支部书记、党建经办人开展一期培训班,提升村居党务知识。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形式,检验其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加大监督监管力度,持续进行规范提升。

  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377068;通信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3号;电子邮箱mxzdzb068@163.com。

 

  中共梅溪镇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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