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13-1100-2018-00006 | 文号 | 梅建〔2018〕104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8-04-02 |
标题 | 闽清县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防汛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FZ10113-1100-2018-00006 | ||
文号 | 梅建〔2018〕104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4-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 | ||
内容概述 | 防汛应急预案 |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防汛工作有关会议的精神,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充分准备,完善措施,抓好防汛抢险各项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二、目标任务
重点抓好台风、暴雨、洪水等汛情发生时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最低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供水供气设施故障及管网损坏,恢复居民正常用水用气;加快市政道路、桥梁贯通,抢修照明路灯,保障居民安全出行;及时清理倒伏园林树木,清除公园、广场淤泥垃圾;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防患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叶春
副组长:许惠芳、黄东、黄帮凤、黄希辉、林端、李涓、聂志如、陈劲成、陈吴达、林诗金
成 员:林文金、黄舵、田野、张剑锋、刘会豪、吴克镇、黄锦城、张维锋、刘子方、陶轶昀、林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防汛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领导
1、做好城区主要干道低洼地段及易积水的路段清淤排查工作;完成城区各路段路灯照明设施的汛前检查和维护;做好对城区所有排水管网清淤工作。确保汛期城区照明正常、排水畅通、安全度汛。(负责人:黄帮凤、陈劲成,责任部门:公用事业科、路灯所)
2、做好公园、绿地的汛前的排查,及时进行易积水的地段疏浚,落实辖区内行道树的加固防范及城市公园相关设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人:李涓,责任部门:园林所)
3、督促物业小区做好小区汛前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水涝安全隐患,在汛前维护完毕,并做好汛期的险情巡查及遇险时的抢险工作。(负责人:黄丰和,责任部门:房管中心)
4、做好各个建筑工地的安全度汛工作。汛期做好各建筑工地的排查,转移低洼工地工人住居工棚;做好大风、大雨恶劣天气下的工地塔吊等施工设备的安全防范。(负责人:林端,责任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建工科)
5、做好城区市容市貌巡查、检查,重点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人:黄东,责任部门:城建监察大队)
6、做好城区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管网巡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负责人:聂志如,责任部门:污水管理站)
7、做好对燃气管道及瓶装液化气的巡查,修订完善燃气管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黄东,责任部门:燃气站)
五、防汛工作措施
1、组织抢险分队。住建局组织20人抢险分队;水务公司组织15人抢险分队;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20人的抢险分队待命。确保汛期险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加强值班检查。汛期住建局防汛领导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住建局四层办公室,值班电话:22332148,值班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汇报,确保安全度汛。
3、防汛应急物资准备。汛期期间,县城区垃圾处理场铲车、钩机统筹调配使用。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手电筒、雨衣、胶鞋等防汛物资。
4、防汛应急车辆准备:防汛期间要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随时备用。
六、汛期值班制度和工作纪律
1、保持通信畅通。防汛领导组成员、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应急队员汛期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各单位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调度。
2、严格请示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汛措施要及时请示,并按批准意见立即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3、严格值班制度。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上下联系,统一步调,充分发挥作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市民来电报告重大汛情等要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七、防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县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黄色汛情预警信号(Ⅳ级、Ⅲ级)时,局防汛值班人员应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通知防汛工作人员到岗履职。
2、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橙色汛情预警信号(Ⅱ级)时,局防汛值班人员应迅速向局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汇报,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全部到岗履职。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要求,分别开展对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在建工地等进行汛情跟踪检查,出现灾情的应积极主动协调帮助各责任部门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灾情及时报告局领导。
3、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汛情预警信号(Ⅰ级)时,局防汛值班人员应迅速向局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汇报,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全部到岗履职。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要求,分别开展对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在建工地等进行汛情跟踪检查,出现灾情的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主动协调、帮助各责任部门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对灾情较为严重急需调用专业抢险队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其他没有直接防汛任务的部门及人员应按照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局各防汛抢险人员要坚决执行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快速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八、强化责任意识
在防汛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按应急预案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和实施工作,尽可能调动社会积极因素,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凡未按要求进行落实的单位,责令负责人进行整改到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处理。
九、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时间
汛期期间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重特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事故认定后写出书面报告。
(二)报告内容
l、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和地点;
2、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救援情况;
4、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十、应急处理程序
出现汛情时应急处理的总原则是: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减轻灾害危害。应急处理程序:
1、确认事件地点,及时报告事件情况。
2、迅速组织人员抢修、排涝、抢险。事态严重时,派出应急队员,开展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群众,维持交通秩序。
3、及时抢救伤员。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急救中心120出动,同时向110、119发出救援信号,迅速到达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
4、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情况。
5、妥善处理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闽清县住建局防汛应急抢险人员名单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防汛应急抢险人员名单
分组
小组负责人
人员名单
市政组
组 长:黄帮凤
(联系电话:15060053196)
副组长:林文金
(联系电话:13950372368)许世明、张剑锋、范良强、杨超
园林组
组 长:李 涓
(联系电话:13696876217)
副组长:吴克镇
(联系电话:13950458885)胡振宇、郑威、余广顺、严学平、吴训珠、林礼明、刘华忠、余广彬
建筑工地组
组 长:林 端
(联系电话:13860605153)
副组长:黄 舵
(联系电话:13799939813)郑祥坤、林祥金、陈昭坚、卢贤文、黄小升
住房保障组
组 长:黄丰和
(联系电话:1960753694)
副组长:池桂敏
(联系电话:13860648888)林元官、池桂敏、龚虹、黄长玉、许东宙、黄升灿、江春勤、吴明婵、林玉
市容市貌组
组 长:黄 东
(联系电话:13959129839)
副组长:张维锋
(联系电话:18905028779)黄锦城、黄义书、温振文、李志文、何白杨、吕萍萍、刘丝雨、黄晶、詹 胜、程道义、程道忠、温振南、吴尔丰、陈诸灯、刘会银、刘小明、毛文豪、苏俊伟、林小东、毛炳新、卓庭祥
污水垃圾组
组 长:聂志如
(联系电话:13509318606)
副组长:刘子方
(联系电话:13706990331)陶轶昀、俞欣、李清、夏普宁、吴少岚
供气保障组
组 长:黄 东
(联系电话:13959129839)
副组长:陈世铭
(联系电话:13960898567)刘煌、刘建芳
供水保障组
组 长:林性春
(联系电话:13860648869)
副组长:许健
(联系电话:13655083968)许小龙、黄锡清、刘怀阳、刘永帆、陈磊、许永新、许宗华、黄乐生、欧阳钦、张镇川、蔡政杰、张永健、刘振富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林 伟
(联系电话:13706997064)
副组长:杜 昆
(联系电话:13509360905)张雪珍、廖疆铃、陈建军、林新钦、詹恭民、吴善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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