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水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2 15:23 | 来源:闽清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4〕73号)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闽清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闽清县水利局信息网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41),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概述

 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2014年度水利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由局长统一领导,明确日常工作机构及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年报编制、季度统计等配套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三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及时、准确、规范。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认真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

(3)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我局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方便公众正确理解政府信息。

(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闽清县政府网站重新改版为契机,完善本部门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4年,我局网站共设立了10个一级栏目,分别是: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工作概况、职权公开、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策法规、便民解答、安全生产、联系我们;同时增加“闽清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专栏,使群众能随时掌握台风、降雨等情况。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媒体渠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4年度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二)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规范性文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52条。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和梅城报等平台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数量为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分析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15年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审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阅。二是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做的不够,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是不定期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水利局

                                                                                       2015年1月6日

闽清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2

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2

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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