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4 09:10 | 来源: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及《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5〕128号)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449;传真:22330529)。

一、概述

2015年,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2015年以来的做法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整理、汇总、公布等工作,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措施,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程序。
  (二)健全制度,依法公开。为将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途径,规范公开程序,改进公开方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依法公开。

 

(三)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职权的公开。2015年,我局加强组织开展行政职权公开工作,梳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目前,我局69项行政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以及有关制度文件全部通过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的公开。在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闽清县审计局2014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说明》以及《2015年闽清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等文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闽清县政府信息网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县政府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设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我局依托闽清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同时将纸质文档报闽清县档案馆备案,方便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组织经办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闽清县审计局政府公开信息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11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11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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