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15:43 | 来源:闽清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的要求,由闽清县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862;传真:22332862;电子邮箱:mqsifa@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并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发布和报送相关信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政策,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了《闽清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反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绩效考核 、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2014年,我局充分利用热线电话、宣传公告栏、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不断更新和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服务,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司法行政信息。 

(四)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好“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报表填报内容,及时报送县档案局,做好文据交接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中的要求,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司法行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数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2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职能;3、规划计划;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4年度主动公开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2.到本局咨询、查询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86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电子邮件:mqsifa@163.com;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历年累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2、资料处理不够及时;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1、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

2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

2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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