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409-2500-2024-00002 | 文号 | 梅农综〔2024〕173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农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1 |
标题 |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绿肥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绿肥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409-2500-2024-00002 | ||
文号 | 梅农综〔2024〕173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农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绿肥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绿肥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绿肥示范推广专项资金70万元,绩效目标任务为绿肥示范推广3.5万亩,开展绿肥试验1个,建设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示范片5个,项目区减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为切实完成2024年绿肥示范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项目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积极做好绿肥推广种植的宣传,开展摸底调查,按照每亩补贴不超过20元绿肥种子的标准,统计各村(包含本乡镇的农业经营主体)的绿肥种植面积和用种量(按每亩3斤计算),相对集中连片超过100亩的按示范片管理,并于6月30日前将结果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见附件),以便县制定项目相应的实施方案,将绿肥示范推广项目任务下达到乡镇,绿肥种子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招标采购,根据采购结果及各乡镇的摸底发放。
各乡镇在免费发放绿肥种子给补贴对象时,要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实施整村推进绿肥种植的,由村代表领取,在免费发放绿肥种子给补贴对象时,也要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及公示。绿肥种子发放完成后,县、乡镇将对补贴对象绿肥播种情况进行抽查,对已领取绿肥种子但未播种到田的补贴对象,不再安排农业项目。乡镇的绿肥种子发放表(册)及补贴对象签字、公示情况等统一交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存档备查。
二、规范项目招标采购
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开展绿肥种子招标采购。根据采购金额大小,进行自行采购或政府采购。其中,自行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要求进行采购。政府采购按程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综合评标、最低价中标等方式,保障招标结果的公正性。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招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要求中标企业将绿肥种子送达乡镇。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绿肥种子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种子质量。
三、健全项目资料管理
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做好项目资金拨付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项目资料健全完备,并及时归档,实行专人管理。绿肥种植项目资料包括:绿肥种子招标采购资料、抽检结果、绿肥种子发放表(册)及补贴对象签字、公示情况等。
四、强化项目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对绿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不定期对乡镇开展实地抽查,强化跟踪问效,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提醒,或向有关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附件:2024年绿肥示范推广摸底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