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15:25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8〕227号)要求,由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路7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52353,传真:22352353,电子邮箱:mqxhbjbgs@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继续实行制度化管理。我们根据我局工作特实际,我局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的要求,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闽清县环境保护局推进环保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闽清县环境保护局推进环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实行了程序化操作。针对近年来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外操作程序,特别是文书流转程序。有效地确保了公众获取我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2、强化信息审核。做到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要求,主动、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后才予以公布;三是严格按照闽清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规范网上信息的发布;四是积极开展信息清理工作,清理不完整、不规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五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注重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密。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局领导亲自抓,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确定了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信息更新、统计及维护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进一步完善政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2、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做到及时公开,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不定时抽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梅审改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整合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融合形成“权责清单”,及时清除废止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我局公布的权责事项共27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其他权责事项24项。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做好政策性文件宣传工作。根据县公平竞争办的要求,对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及时在网站、企业微信群上传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性文件,并对政策进行梳理和清理,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5、推动环境监管公开透明。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闽清县环保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给予对外公布。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本局财政资金信息,包含本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内容具体有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7、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有关规定要求,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高位推动。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配合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做到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在定期召开的局务会议上专门听取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因人事变动,我单位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的工作规则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学习先进单位的典型案例,有效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积极贯彻落实《闽清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闽清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加大了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主动公开。“福建闽清”中的“财政资金”子栏目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扎实落实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充分发挥闽清县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及时向县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政府信息材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的同时,确保移交给县档案管理部门的信息材料准确到位。对今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在合法限期内移交,保证报送数量与网上发布相一致,并做好及时更新,方便查阅,服务群众。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20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环境保护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环保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情况、环境保护执法和督查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度我单位政策解读数量共计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暂无群众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以来,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取得较大进步,但仍然还存在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公开工作方式还比较单一,在公开方式上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对遇到的新问题的解决能力还有待于加把劲,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并予以整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效率。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

32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

32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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