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16:28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8〕227号)要求,由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秘科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秘科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780,传真:0591-22332780,电子邮箱:mq-780@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文件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畅通门户网站、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理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列出了专项经费,做到了人员、资金、精力三到位,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全局大会上多次讲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基本要求,督促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进一步加大国土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对国土工作的认识。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扶贫捐赠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捐赠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一是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修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抓手,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管理,每年安排足额专项经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细化公开范围,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及时将信息公开材料报送县档案局,并做好文据交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依法管理,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方便公众查询,为公众知晓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 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工作动态;2、公告公示;3、权力运行;4、财政资金;5、征地信息;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7、土地出让;8、规划性文件;9、规划计划;10、环境保护等监督检查情况;11、抢险救灾等使用和分配情况;12、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双随机一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并未制定新的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8年度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 年度被申请行政复议 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0件,历年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时还不能做到完全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规范和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面,并做好对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三)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材料报送工作,加强同县数办和县档案馆的联系,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长远,积极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征地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使征地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4

5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4

5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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