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9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12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2-00139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2〕11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编码:2206-350124-04-01-969899)建设,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提高群众,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民德路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551平方米,其中硬化铺地及广场面积2533平方米,绿地面积4908平方米,管理用房9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门球场、星光跑道、智能健身步道和建设驿站及安装智能化建设器材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12.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81万元,器械采购费20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36万元,基本预备费33.92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智慧体育公园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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