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5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8-23
标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2-00074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2〕5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8-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2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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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改造提升等工程(项目编码:2208-350124-04-01-850981)建设,对进一步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使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杉村学校、三溪初级中学、塔庄镇中心小学等十九所学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对闽清县杉村学校、三溪初级中学、塔庄镇中心小学等十九所县属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升改造,以满足青少年体育锻炼需求,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2毫米高人造草坪14703平方米、50毫米高人造草坪10739平方米、13毫米塑胶面层铺装22741平方米、8毫米硅PU面层铺装23216平方米、硬化13231平方米、场地绿化500平方米、篮球、排球、羽毛球、足球等门(网)架54个,同时对体育场配套工程进行必要性改造。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071.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6.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8.61万元,工程预备费146.24万元。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请依法根据招标法规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附件:项目建设内容汇总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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