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0-00077 | 文号 | 梅发改价格〔2020〕55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标题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云龙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云龙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0-00077 | ||
文号 | 梅发改价格〔2020〕55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云龙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 ||
内容概述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云龙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
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乡《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云龙乡公益性公墓申请定价的报告》(云政〔2020〕17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以及中共闽清县委《闽清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20〕2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云龙乡公益性公墓开发建设实际,参考成本分析测算,经研究,制定云龙乡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益性骨灰楼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标准:寄存20年一次性收费2000元/格位。
二、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18500元/座(含墓穴租用、建墓工料、安葬、20年护墓管理等公墓服务收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四、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五、你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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