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16-2500-2018-00024 | 文号 | 下政〔2018〕70号 |
发布机构 | 下祝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7-17 |
标题 | 下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现将《下祝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 |
索 引 号 | FZ10916-2500-2018-00024 | ||
文号 | 下政〔2018〕70号 | ||
发布机构 | 下祝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7-1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下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 | ||
内容概述 | 现将《下祝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 |
各村、乡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下祝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清单》、《下祝乡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和《下祝乡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下祝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清单》
2.《下祝乡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3.《下祝乡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下祝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下祝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清单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上旬) |
1.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
各村、派出所、消防站、市场监管所、建设站、安监站 |
各包村领导 |
二、集中整治阶段(6中旬至11月30日) |
2.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村(居)的隐患排查,组织村委会、网格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査,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行动,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
各村 |
各包村领导 |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11月30日) |
4.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
市场监管所 |
祝忠重 |
5.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
东桥建设站下祝办事处 |
毛文先 |
|
6.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派出所、消防站、安监站 |
陈勇、江迪、 李维 |
|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11月30日) |
7.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政府组织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
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 |
各包村领导 |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
8.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
消防站 |
江迪 |
9.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组织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
消防站 |
江迪 |
附件2
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整治时间 |
责任分工 |
责任单位 |
分管领导 |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负责广场、城市公园、夜景工程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东桥建设站下祝办事处 |
李连棉 |
负责商超、市场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负责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用电行为 |
消防站、市场所 |
李连棉 |
|
负责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旅游 |
肖丽娟 |
|
负责医院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卫生院 |
肖丽娟 |
|
负责网吧、KTV、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文化站 |
肖丽娟 |
|
负责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道安办 |
王雨龙 |
|
负责公共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用电安全整治 |
市场所 |
祝本权 |
|
负责幼儿园、中小学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中学、 学区 |
肖丽娟 |
|
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用电安全整治 |
消防站 |
李连棉 |
|
负责输变配电线路和配电设施、电力通道、变电箱、实施“一户一表”居民楼的用电安全整治,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供电所 |
李连棉 |
|
负责沿街店牌店招,夜市摊点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城管 |
李连棉 |
|
负责乡镇综合体(楼宇)、居民集资楼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 |
东桥建设站下祝办事处 |
李连棉 |
|
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
各相关部门 |
各分管领导 |
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类大型群体性活动由活动审批和承办单位共同开展用电安全整治工作。
附件3
下祝乡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分管 领导 |
非煤矿山 |
对位于地表河流、山塘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设置防排水沟,制定防排水措施,汛期要对排土场内外截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对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畅通,并强化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发生。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演练效果。 |
各村、安监站、国土所 |
祝本权 李连棉 |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督促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督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认真执行仓库的温度和湿度检查登记制度,定期检测和维护防汛、防雷、防静电设施,及时做好防潮、降温和通风处理,并做好特殊时段防台风、防泥石流等工作。 |
安监站 |
祝本权 |
道路交通运输 |
强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在建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沿线周边地灾点、高陡边坡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桥涵隧构造物、排泄洪设施及易发生水毁险工险段,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度汛方案,重点排查防汛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部位的监测,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度汛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同交通公路部门的沟通,对不满足通行安全条件的线路坚决停运。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汛期安全教育,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
道安办 |
王雨龙 |
建筑施工 |
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督促有关企业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科学选址,随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
建设 |
李连棉 |
城乡燃气 |
督促城乡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强汛期对燃气管道的巡查监护,进一步梳理排查防汛重点部位,做好应急值守,确保管线和重要场所不受汛期影响,保障安全稳定供应。认真排查治理与其他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等隐患。对于管道与防洪工程、雨水污水管道、排水暗渠存在交叉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于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情况,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对于管道存在的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消除隐患一处。 |
建设站 |
李连棉 |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 |
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并能有效响应。特别是电力、水利、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等行业领域,突出输变电设施、病险水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组织对交通下穿通道、地下空间等低洼易涝点开展拉网式检查,防止洪水倒灌进入作业面,落实好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
水利站、市场监管所、建设站、供电所 |
王雨龙 祝本权 李连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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