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2-2500-2022-00003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梅溪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
标题 |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规(修编)》的批前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规(修编)》的批前公示 |
索 引 号 | FZ10902-2500-2022-00003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梅溪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规(修编)》的批前公示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规(修编)》的批前公示 |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鳌峰岭片区控规(修编)》的批前公示
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埔螯峰岭片区控规修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并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镇反映。来信邮寄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3号,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77068。
备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公示方案为中间过程稿,以最终县政府批复的成果为准。
附件:1.调整前后对比图
2.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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