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50 | 来源:闽清县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梅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mqx.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梅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684,传真:22332290,电子邮箱:mczd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梅城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全面推动镇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辖内居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居民群众了解的信息作为重点公开事项,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共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10条,其他类信息数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来源严格把关,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镇政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通过“新梅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政府信息共75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电视、宣传栏以及LED显示屏等多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打造更加简便、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务公开的普遍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批发布流程,同时镇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202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积极性不强。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二是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认识,促进宣传,充实后备力量,全力推动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