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14-2500-2023-00008 文号 东政〔2023〕56号
发布机构 东桥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14
标题 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FZ10914-2500-2023-00008
文号 东政〔2023〕56号
发布机构 东桥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2-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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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乡村振兴办:

  根据《2023年度闽清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工作要求,我镇认真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照考核表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署推动情况(得10分)

  根据《2023年度闽清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县委乡村振兴办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桥镇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一年来,在镇主要领导的带领下,累计开展4次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专题会,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得10分)

  二、创新推广情况(得20分)

  2023年在镇主要领导的带领下,累计开展4次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推进会(得10分),分别于湖洋村、官圳村、高港村开展人居环境积分制超市兑换试点活动并建议村民利用微信,支付宝缴交垃圾处理费;利用话费兑换券、水电费电话券鼓励村民积极缴交垃圾处理费,镇主要领导参加并对活动提出相关意见。(得10分)

  三、督导考核情况(得10分)

  我镇严格按照《东桥镇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督导考核,定期对各村在垃圾处理费缴交、垃圾处理费入账、积分发放与兑换、小程序及系统录入等4个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按照“月考核季通报”的要求,每季度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得10分)

  四、行政村覆盖情况(40分)

  东桥镇现有行政村22个,常住人口14823人,截至第二季度,22个行政村均按要求实施“积分制”,实现了全员覆盖。截至第二季度,共缴交垃圾处理费15004人、收缴费用450120元。22个行政村收缴率达到了100%。(得40分)

  无、激励措施落实情况(得10分)

  截至目前,市、县共下达的积分制相关工作经费、季度年度考核激励资金、垃圾处理费奖励资金450120元,我镇按照各村任务完成情况,第一时间拨付至各村,拨付率达100%。(得10分)

  下一步,我镇将主动学习其他县区、乡镇的经验做法、严格按照督导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附件:2023年度第二季度东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自评表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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