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907-3000-2022-00002 文号 池政〔2022〕80号
发布机构 池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8
标题 关于印发《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居) ,镇相关单位:经镇道安领导小组同意,现将《 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做好派出所牵头,道安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等部门协同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建立试点路段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业务全流程,形成监测、预警、发布、反馈等工作闭环。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索 引 号 FZ10907-3000-2022-00002
文号 池政〔2022〕80号
发布机构 池园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居) ,镇相关单位:经镇道安领导小组同意,现将《 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做好派出所牵头,道安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等部门协同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建立试点路段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业务全流程,形成监测、预警、发布、反馈等工作闭环。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关于印发《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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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相关单位:

经镇道安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928

 

 

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创新交通现代治理机制为支撑,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以实施“一委政一行动”为载体,围绕人、车、路、企业和地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常态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实现年内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前三年(2019-2021年)平均数、较大交通事故不超过控制指标。

一、统筹推进道安综合治理

1.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道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道安工作整体水平。重新修订道安工作规则,推动加强道安办人员力量建设,适时召开道安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部署推进道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沟渠水库河溪湖泊安全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和通寺道路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推动将道安工作评估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文明单位(村、社区、学校)等考评体系,采取暗访督促、通报约谈和提示函等方式,重点督办交通事故多发、隐患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的村(居),推动责任和措施落实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职责交叉或多部门监管的,各村(居)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牵头负责的监督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各村(居)

二、加强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各地落实校车安全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车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实施接送学生上下学“学校点对点”直达定制公交,缓解接送学生导致校园周边道路时段性拥堵问题。

4.以评选和考核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为抓手,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向师生、家长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师生、家长安全文明出行、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学校、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三、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治理

5.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货车“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并通过召开行业会议、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警示。

6.督促机动车、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按规定生产,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等要求进行生产。督促有关生产企业严禁扩大低速电动车产能,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品。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四、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7.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催检、催报废工作,推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严格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采集、固定、上报机动车产品违规证据。推进57座以上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淘汰工作。

8.提升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交通事故情况分析研判和深度调查,滚动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加强酒醉驾、货车和殡葬服务车辆源头治理。以“两客一危一货”、非运营(含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七类重点车辆为重点,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及农村 “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

9.加强通往陵园、景区、果园、农贸市场、殡仪馆、客运站、学校等重要区域道路卡口安全设施建设。

10.实施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计划,深化“互联网+”模式,升级“交通安全云课堂”,组织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对务工人员、“一老一小”、学生等群体开展宣教,加大“五大曝光”力度,强化重点时段主题宣传和分众分类预警提示。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学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五、加强马路市场和建筑渣土运输治理。

11. 加强农村综合治理,优化道路环境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对全镇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引导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1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车出场,推进车辆密闭化、智能化改造。落实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制度,推行联审联批。加快渣土车管控平台建设改造和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右侧盲区预警系统,推进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城管中队、技术保障中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派出所、各村(居)

六、强化运输监管和公路安全防护

13.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非法营运活动的监督检查,运用大数据研判排查非法营运活动轨迹,有针对性地对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的排查和查处。开展群众短途出行需求调研,统筹解决群众短途出行安全问题。

14.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加强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交通安全设施及配建水平。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15.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务工、赶集、农忙、假日探亲等需求,通过加密既有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开行定制客运线路、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式出行需求,构建日常出行全覆盖、重点时段专项保障的农村客运出行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派出所、技术保障中心、各村(居)

七、推进拖拉机源头专项治理

16.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推动拖拉机运输机组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通过检验。严禁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清零进度,推动公安部门出台区域禁行或划定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等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和查处。

17.组织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推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落实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等三项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居)

八、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交通安全治理

18.督促旅行社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游客开展安全宣传提示和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联合职能部门加强对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过程监管,对违反“五不租”要求租赁旅游包车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惩处。

19.推动娱乐场所加大对酒后不开车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违规超时限营业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营业的予以督促整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酒醉驾违法溯源。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文化站、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九、督促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20.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有关部门督促道路运输、混凝土和水泥管桩生产运输、建筑垃圾运输、校车服务、殡葬服务、租赁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各地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21.完善道路安全事故动态分析制度,落实警示、约谈制度,精准整治重点,强化协调联动职能,梳理安全生产职责,针对突出道路生产安全事故,会同职能部门强力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运用道路运输事故深度调查结果,督促有关辖区、部门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及时公布典型责任追究结果,强化警示震慑。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安办、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技术保障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十、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22.根据检验机构运行风险大小、能力验证结果、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建立检验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发现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3.发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政策宣传、沟通协作、引领示范等作用,强化检验市场行为自律。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销售领域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各村(居)

十一、提升交通气象服务水平

24.针对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做好派出所牵头,道安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等部门协同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整治提升工程,建立试点路段恶劣天气交通预警处置业务全流程,形成监测、预警、发布、反馈等工作闭环。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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