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906-2500-2020-00036 | 文号 | 白政〔2020〕80号 |
发布机构 | 白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7-24 |
标题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906-2500-2020-00036 | ||
文号 | 白政〔2020〕80号 | ||
发布机构 | 白中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7-2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中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制定白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10个专项实施方案及“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1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或参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益。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村和企业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村和各企业利用媒体资源多加宣传。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危化、道路、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在上级应急部门的指导下,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并确保道路上山,严禁“一面墙”开采;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100%实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2 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危化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旧房、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镇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 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体旅、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数据库。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主责落实,积极推进共建共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开展客运枢纽安全治理。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经营,健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五是进一步夯实重点车辆重要环节安全基础。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渣土车等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运输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七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八是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九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安全宣传与警示教育。十一是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整治和运输安全治理。加强客货车销售监管,提升安全水平,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工程运输车监管。十二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治理。开展邮政寄递安全治理,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治理。
(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事故调查分析,全面查找源头责任和深层问题,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意见,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二是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三是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结合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四是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依托道安平台,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八)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镇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突出涉疫涉医场所、文体场所、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根据城镇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落实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安全指导意见,推进市政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管线数据,加快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加强燃气安全检查,抓好餐饮场所用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销售实名制,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五是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健全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九)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监管执法力量,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涉危单位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鉴别鉴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民爆物品生产安全整治。一是严格督促落实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和民用爆破物品储存、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对过期民用爆炸物品,要督促及时清退销毁;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不适宜存放的储存库,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库存民用爆炸物品转移至安全库区,确保汛期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二是加强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对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与检查,确保符合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安全及时标准要求,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防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车辆上路、过境。加强路上巡查盘查,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汛期特点,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民用爆炸产品不应出入库;三是督促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少用多报、少用多领、少用多批、少用多存,督促落实雷雨天气禁止爆破要求,严防爆破安全事故。四是督促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完善汛期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应急物资,规范管理,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从业单位应加强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加大巡查力度,妥善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发生险情时及时响应。
(十二)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镇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检查城镇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安全隐患。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房屋抗震等级、结构安全是否符合要求,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用电用气安全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科学。深入排查林区、自然保护区、景区、森林公园及其周边村、居民点等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11个专项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各企业、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2020年白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各企业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等“六个清单”,做到“一镇一册、一企一档”, 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六个清单”,针对重
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立标杆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安办具体组织,镇、村和各类单位(场所)四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成立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依托镇安办,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主干担任成员。镇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白中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适时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村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镇安办到各部门单位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查执法,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梅安办〔2020〕7号)要求,落实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等制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落实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积极对接县应急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 APP。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
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健全重大、较为严重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较为严重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要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统筹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镇安办加强对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白中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白中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实施方案
3.白中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4.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5.白中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6.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7.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8.白中镇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9.白中镇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0.白中镇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1.白中镇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2.白中镇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13.白中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附件1
白中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镇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 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宣传部门要安排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各有关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村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镇政府安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镇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要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白中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镇安委会要加强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镇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根据省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 (2020年6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
(二) 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导考核,突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等“六个清单”执行情况,“一镇一册”和“一企一档”落实情况等。
(三)重点推动(2021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底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底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白中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 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到2021年底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生产工艺、系统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村、有关部门和规上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镇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规上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规上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在全镇推广。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规上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我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白中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三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均达到100%;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为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强化源头管控,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严格按照《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要求,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
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镇安办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较为严重隐患要依法上报镇直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达一批。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村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3.强化重要环节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整改。
3.强化安全设计诊断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督促企业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摸排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5.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修订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我省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要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福建省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安排10%以上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6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迫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组织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设立足危化和化工企业、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村要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整治各阶段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用正反典型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服务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企业的指导服务和检查,各村要加大对企业的督促和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4
白中镇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落实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100%实行在线监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贯彻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等法规,全面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不断完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落实省级地方安全管控规范。严格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露天矿山非爆破开采规定、采石场最终边坡限高规定。
3.落实宣贯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动全镇非煤矿山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省厅出台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结合我镇非煤矿山实际,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安排,探索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坚决杜绝“一面墙”开采、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无稳压装置的中深孔凿岩设备、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全部落实到位。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100%实行在线监测。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严密管控露天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强化设计边坡高度超过 200 米矿山的风险监测管控,凡不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于 2022 年底前完成。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5.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6.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7.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8.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臵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露天矿山边坡垮塌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
10.露天矿山防排水系统建设不完善。
11.露天矿山爆破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
1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 年6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 2020年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对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治时间、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
(三)集中攻坚( 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有关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入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提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结合全镇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推进。镇安办要会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综合评估确定每座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
(三)开展示范引导。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会同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镇安办将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等措施。要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推动全镇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5
白中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治理。组织各村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按照加强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组织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推动建设老旧住宅小区周边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镇安办、派出所、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以及查处城镇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镇安办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大队要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拆除、清理阻挡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派出所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高层建筑外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村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镇结合部、群租房集中区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四)打牢镇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镇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镇镇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镇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各村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镇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镇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镇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镇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镇村振兴规划实施,将镇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镇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镇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镇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镇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镇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体旅、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体旅、卫生健康、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 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要在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指导下,推动“智慧消防”建设。结合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镇科普教育范畴。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组织部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镇”、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派出所民警、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镇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分级、分类、分批整治。存在重大和较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建立工作专班,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6
白中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白中镇交通运输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力争交通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一般交通运输事故持续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企业主责落实。派出所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事故调查分析。镇安办、派出所等部门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推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交通运输市场。
5.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加强客货车销售监管。严格查处客货车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交通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派出所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督促相关经营单位购买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客货车,加强车辆日常检维修。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派出所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交通运输证。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交通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推动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派出所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交通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推动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推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督促经营单位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7.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运营单位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保障应急通道畅通。落实行包安检制度,按规定配备旅客和行包安检设施和人员,实行“逢包必检”,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根据运营情况,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并定期做好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积极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有关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
3.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一重”、校车、渣土车以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客车营运许可。有关单位加强对运输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推动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推动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2.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3.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4.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有关部门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物流、物品集散地等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运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治超,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并将电子监控抓拍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查处货车不按道行驶、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路、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5.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镇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推动农村地区变形拖拉机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
(六)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秩序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违法分析研判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假套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嫌疑车辆和重点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推动运输企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推动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0年底,提级改造农村公路20公里,改造普通公路危桥2座,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0公里。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推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加强公路隧道桥梁、市政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加大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升级更新高速公路卡口公安机关采集抓拍摄像设备。2021年底完成普通公路国省镇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及镇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建设。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有关部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镇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4.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建立健全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交通警卫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推动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八)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白中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结合落实《福建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九)强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本级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和较为严重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和较为严重隐患清零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重大隐患内部挂牌督办、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交通运输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十一)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2.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融入全镇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功能,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十二)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邮政寄递综合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进一步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落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寄递物流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邮政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涉恐涉爆专项治理。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根据5G等新一代技术应用推广,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联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有关单位组织对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内河水上交通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立标杆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道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交通运输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办、道安办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交通运输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开展工作随机抽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白中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人、车、路要素,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隐患,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积极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亡人数和较为严重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建设新闽清、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举报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交通失信行为纳入交通失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定期推送给政府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加强事故调查分析。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程序,全面查找源头责任和深层问题,坚持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意见,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对一次死亡2人事故、较大事故与前三年同期平均数相比上升的,结合挂牌督办、约谈、联合调查等方式将事故情况通报各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5.推动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集中检查整治机动车登记查验,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
6.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做好机动车违规产品上报,严格车辆登记准入、协同治理车辆安全隐患。
7.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联合交通运输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8.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三)进一步提升驾驶人素质
9.严格驾驶人准入管理。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对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
10.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校车以及一次记满12分、易发亡人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治理
1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联合交通运输、文体旅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1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联合交通运输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1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物流、物品集散地等场所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治超,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并将电子监控抓拍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查处货车不按道行驶、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路、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4.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频繁路段以及隧道、长下坡、厂区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八必查”(从业资格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通行证明必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必查)措施。
15.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超载、违法载人、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查处,提升校车通行安全。
16.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抄送相关部门纳入诚信体系。
(五)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17.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推动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重点违法分析研判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假套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嫌疑车辆和重点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
18.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联合交通运输局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19.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
(六)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20.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推动列入镇委镇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1.加大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力度。至2021年底,完成普通公路国省镇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及镇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建设,实现镇公安局、镇交通运输局、镇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对接。
2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依托道安平台,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动在国省道穿镇过镇路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
2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交通警卫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别是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气象信息,提前落实预警提示,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联勤联动,适时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条件,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人、车、路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立标杆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道安办。镇道安办总结全镇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道安办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8
白中镇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镇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镇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大力推动城镇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镇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镇规划建设
1.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作为城镇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镇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城镇体检试点工作,提升城镇安全韧性水平。
2.开展城镇公共设施安全体检。查找城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提高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减少建成区内涝点等;开展城镇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镇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3.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按照省市城管部门安排,对接使用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推动城镇建设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镇安全各项工作。扩展避难疏散空间,落实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镇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场所房屋隐患排查治理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结构安全入手,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旅馆、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盯紧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3.加强城镇危房管理。指导各村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进危房改造或加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2016〕182号)文件精神,推动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紧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三个关键人”。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关键工序节点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等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房建市政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1.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摸清全镇地下基础设施底数,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边普查边整改隐患,完成地下管线数据建档。
2.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及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广电等管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相关数据,动态实时更新,实现一个系统统一管理。
3.加强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监管。开展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供排水管网漏水等风险。
(五)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安全管理
1.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管道燃气扩大用户面工作,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管道燃气民用户逐步使用燃气报警器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备。持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治,在城中心投用地下可燃气体监测报警系统。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
2.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和供水水质提升,开展污水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污水水质抽检。
3.督促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指导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推动市政排水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持续深入开展各个公园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公园游乐设施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公园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的安全管理。
(六)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对项目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律信用扣分、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对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暂停执业、吊销相关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职业禁入。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房建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隐患,市政工程高边坡、起重吊装、地下暗挖、拆除爆破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建机一体化管理,加强设备使用和保养维修等过程管理,提升建机安全管理水平。健全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6月至 2022 年 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强化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省、市、镇关于安全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措施动态管理,备案备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直至整改销号,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研究城镇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住建局,镇住建局对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要按照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镇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9
白中镇工业园区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工业园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园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规范园区规划布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设立、扩区、调区等工作。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省、全市或我镇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
2.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要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根据《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3.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4.完善园区公共设施。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
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4.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园区的摸排梳理,落实园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推动园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园区发展纳入全镇“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园区布局和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园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园区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园区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明确园区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要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园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园区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园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支持园区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园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园区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0
白中镇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排查。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镇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并推动其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申报登记,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台账。
(二)严格规范贮存。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工艺和产废特点,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特别对于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需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联入企业安防系统,并安装视频监控与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
(三)全程严格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废弃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运输,并要求运输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运输车辆GPS信息实时可监控。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筑牢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瞒报漏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一是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强化执法联动,建立健全渣土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吸取全国各地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晰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闽清生态环境局,闽清生态环境局汇总情况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强化部署,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加强重大问题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排查、交办 、整改、核查、通报约谈、专项督查“六步工作法”,进一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附件11
白中镇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为加强我镇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到2022年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物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我镇民爆物品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全我镇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2年底前)
民爆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及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要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2020年底前)。民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民爆销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落实《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 9092-2018)要求,持续加强民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安全隐患自查自治。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3.加强安全培训(2022年底前)。民爆企业要建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信厅安全〔2018〕77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工信厅安全〔2019〕9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4.加大安全投入(2022年底前)。民爆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0年底前)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民爆物品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标准,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
2.认真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民爆物品企业隐患排查分为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两类,基础管理类内容每年至少排查一次,生产现场类内容应按照岗位一班三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场点月排查、企业季排查、集团公司半年排查一次的频率进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四)完善企业风险防控体系(2020年底前)
1.科学判定严格管控安全风险。民爆物品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WJ/T9075)、《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 )等标准辨识风险点,形成风险点统计清单,判定风险等级,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企业、班组、岗位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实施严格管控,达到监测、预防、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的目的,实现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夯实民爆安全事故预防基础。
2.明确告知及时报告安全风险。企业应在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醒目位置布设警示告知标牌。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活动直接相关的独立工房、独立库房、独立装置、作业场所均应列为独立的风险点管理,明确告知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警示标识等,并依法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及时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点统计清单。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
针对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定量定员不符合规定、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围绕各类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储存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通过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技术、压减危险岗位人员等措施,到2022年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民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综合性安全管理方面
(1)生产区、总仓库区内外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
(2)生产、储存设施现场与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位置图、工艺设备布置图及安全评价报告不一致的;
(3)工(库)房建筑、结构形式不符合GB 50089的;
(4)自动控制、监控监视、联控联锁、门机联锁不符合GB 50089等相关要求的;
(5)生产区或总库区内有对外服务非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且不符合内外部距离要求的;
(6)生产许可证已标注应限期拆除生产线,限期已过仍未销爆拆除的;
(7)已列入《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安〔2010〕227号)、《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工信厅安全〔2018〕94 号)等通知的淘汰技术,且超过时间节点的。
2.民爆物品储存管理方面
(1)危险品生产区内库房、储罐、中转站台最大计算药量不符合GB 50089的;
(2)危险品总仓库区内仓库最大计算药量不符合GB 50089 的;
(3)不同品种危险品同库存放不符合GB 50089要求的;
(4)库房、仓库内有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收缴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及库房内放置其它物品的;
(5)在雷管库内和防护土堤内拆箱、分发作业的;
(6)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登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不按规范实施的。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民爆企业要按照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应逐一登记、建档,并报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自行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对于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款、超员超量、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等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立即采取管理、技术等措施降低风险,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重点督办,督促按时整改。镇工信局每年度将采取执法检查、督查检查等方式,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抽查,并对企业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文通知。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存在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镇工信局,镇工信局对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加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做好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督检查,严抓严管,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企业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民爆物品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强化管理以儆效尤。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组织辖区内民爆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行业政策,大力推动企业重组整合,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切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附件12
白中镇自然灾害安全整治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我镇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二)关于防洪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
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关于渔业和监测预警设施
1.完善推进渔船安全管理,指导镇镇人民政府对涉渔镇镇船舶进行归类、造册,明确镇镇安全监管责任人,跟踪做好渔船安全终端设备、救生消防设备、通讯导航设备等工作。
2.跟踪掌握养殖渔排责任人主体落实情况,确保渔排稳固、消防救生设备设施齐全;完善渔业防台风预案,规范防灾设施配备。
3.对接应用省、市海洋与渔业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平台,确保安全救助终端管理运行、应急通讯保障、安全应急 24 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措施落实。
(四)关于水上交通航运
1.通过检查督查、平台监测和指挥调度,保证内河客渡码头、渡船和危险品船舶、施工作业船、长期停航锚泊船、无动力船舶(船厂修造船舶)等船舶航行安全;保证桥区、施工作业区、避风锚地等重点水域通航安全。
2.督促落实渡口码头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做好内河作业单位防台风预案编制和措施落实,应急救助力量配置和演练。
(五)关于城镇防涝
1.持续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及基坑工程防涝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支护,配备足够排水设施。
2.对城镇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涝站双电源或备用电源配备情况,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3.对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立交桥下,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六)关于地质灾害
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监狱、养老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公路、水库、旅游景区、铁路、尾矿库(坝)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七)关于自然灾害避灾点
确保避灾点选址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
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八)关于森林防火
1.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7.29”专题会议和省政府“12.29”专题会议“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高效运转。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明确森林防火机构与负责人,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有机构管,有具体人抓。
(2)调整完善指挥体系。修订《白中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构建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2.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1)强化森林防火宣传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公众网络、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业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2)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镇、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国家、省级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森林公安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案件快速侦破机制,发生森林火灾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办火案,掌握第一手资料,迅速查明原因,不断提高破案率。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布辖区内森林火灾尤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达到以案释法效果。
3.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建队经费,制定发展规划,提高装备水平。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引入指挥监管系统,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林区一线作用,做好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2)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现代化灭火机具的配比例。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本行业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风险防控体系。
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20日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应急局火灾防治管理科汇总后报镇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专项工作的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开展本行业“三年行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三年行动”实行分级分片督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组建督导组,对各村“三年行动”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估。各村也要组建监督指导组,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工作质量。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用铁的纪律推动“三年行动”落深落细落实。
附件13
白中镇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白中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做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相关单位抓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组织各村居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部门要主动牵头,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
三、落实监督检查责任。镇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向党委政府报告。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要重点检查各村各部门工作推动情况、六个清单(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建立及动态管理情况、“一镇一册”“一企一档”建立情况、重大隐患和较为严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应该追责的单位和人员问责情况;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重大或较为严重隐患要专门造册归档,明确隐患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案备查,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要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自查、内部没有挂牌督办或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并实行顶格处罚,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四、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和较为严重安全隐患分别由市级政府和镇级政府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大和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点,各村、各牵头(汇总)部门和责任部门,填报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登记表或白中镇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登记表,报镇安办验收,重大隐患由镇安办再报市安办申请验收销号。各重大及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点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需镇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开展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并及时汇总统计本行业领域各村报送的安全隐患清单。镇、村二级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一镇(镇)一册”“一企一档”。
五、落实问责追责机制。镇安办要联合镇委督查室和镇政府开展督查,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发生问题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督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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