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清县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网闽清县供电公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闽清东桥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梅电函〔2022〕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闽清县经济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福州闽清东桥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事项(项目编码:2201-350124-04-01-67286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福州闽清东桥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
二、项目业主: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闽清县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1.48公里,改造35千伏架空线路0.45公里,新建35千伏电缆线路0.12公里,新建OPGW光缆2.13公里,普通光缆0.732公里。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30万元,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