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白中镇后寨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白政〔2019〕4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矿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和村民生产生活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白中镇后寨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中镇后寨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普贤村、珠中村、保林村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白中镇后寨顶废弃矿山开展植被复绿工作,拟新建一个生态公园,包括中心登顶俯望区、浪漫多彩修心区、生态山体复绿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广场2180平方米,停车场1815平方米,观景亭,公厕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89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乡镇自筹解决。
六、建设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