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共抽检55批次,其中合格50批次,不合格5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相关知识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大肠菌群相关知识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相关知识
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对人体毒害较小而被广泛用作防腐剂使用。由于脱氢乙酸可与血浆中的白蛋白或组织中蛋白质的胺基结合,若长期过量食用脱氢乙酸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肝、肾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