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堂生产使用非法添加工业盐的线面案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2-02 10:5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9年12月11日,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的移送线索,依法对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塘村水184号由当事人徐瑞堂经营的线面小作坊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用于生产线面的“日晒盐”4袋及已加工完的线面37.5公斤。经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检验,涉案的“日晒盐”符合日晒工业盐二级技术指标要求;经福建省莆田盐务管理局认定,涉案的“日晒盐”为工业盐。

  当事人徐瑞堂生产使用非法添加工业盐的线面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于2020年6月2日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已对徐瑞堂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