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移送庄某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8-05 16:4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20年1月8日,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局黄岐公安派出所民警在黄岐镇农贸市场外发现庄某顺在街边销售渔获,其中1筐为野生河豚鱼,重量为10KG。根据连江县公安局委托,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河豚鱼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河豚毒素0.0624MG/KG。1月21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庄某顺涉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