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理指南 |
1 |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 征收安置已落实的材料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 福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 该项目征收安置是否已落实到位 | |
2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 | 抵押权人同意函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六十八条 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 抵押权人 | 文件中需体现产权坐落、产权人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抵押权人知晓并同意该房产办理变更登记。 | |
3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 监管银行出具的企业白蚁保治基金到位材料 | 《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7]19号》第二条落实白蚁防治责任制和包治基金专项管理制度。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针,落实白蚁防治责任制。白蚁防治单位应从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标准收取的白蚁预防费用中提取20%包治基金,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户银行、白蚁防治单位三方监管的白蚁防治单位专用账户。 | 保治基金开户行 | 体现白蚁保治基金****已存入监管银行。 | ||
4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审核 | 房屋产权注销证明(房屋灭失时需要提供) |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5〕189号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维修资金: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由业主持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注销证明等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余款退回手续后到专户管理银行提取其维修资金分户账余额,并办理分账户注销手续。 |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材料齐全、核对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