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24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闽清县梅城镇且慢理发店无故克扣劳动报酬案
2024年7月24日,闽清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闽清县梅城镇且慢理发店拖欠工资。
经查,闽清县梅城镇且慢理发店以投诉人无故旷工为理由,克扣投诉人2374.2元。针对闽清县梅城镇且慢理发店克扣工资的问题,闽清县人社局积极介入,通知该单位负责人前来配合调查,听取了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和相关材料。
经现场协调和普及法律知识,公司表示已经知晓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是违法的行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支付了违法扣除投诉人的工资。投诉人也对此表示满意,并向闽清县人社局递交了撤诉书。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根据《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试行)的通知》(梅人社〔2019〕131号),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