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学生终端设备方案征集公告

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6-3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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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拟建设一批满足我县信息化教学需求的学生终端设备。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闽清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欢迎国内感兴趣的公司前来协助采购人进行相关采购方案的完善工作。

  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咨询为免费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参与此次方案征集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及本项目后续相关建设采购的公开招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整体项目名称为“闽清县教育局学生终端设备建设方案”,共包含以下内容:

  1.依托教育城域网优化建设,采用“集中部署+盘网融合”的建设原则,利用云桌面系统的统一终端管理和策略中心,实现校、局分级管理,统一安全管控,提高全县教育信息化办公和教学水平。

  2.统一集中管理所有新建终端,考虑到我县教育信息化整体建设实际情况,云桌面系统应支持除部署在新建计算机教室之外,还应支持利旧部署原有计算机教室学生终端,教师办公等场景。应支持操作系统镜像和驱动分离技术,可通过单一操作系统镜像文件同时启动不同硬件配置电脑终端以及至少3种不同显卡的客户端PC,无需通过多个镜像来解决多硬件兼容适配问题。服务器需实现物理和逻辑上集中部署,达到IP可达即可管理,同时需要实现校、局分级分权管理。采用的云技术必须符合优化网络架构,对当前网络情况要进行可行性分析。

  3.方案设计需充分考虑我县各校多样化教学及办公场景,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a、支持教师移动办公、互动教学等无线接入的终端,如各类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

  b、支持所有固定教学终端(多媒体教室一体机、电子机房、创客实验室、电子阅览室、班班通一体机、教师办公等)接入平台运行,且运行过程不依赖网络,网络如出现通信抖动或丢包等网络问题均不影响任何桌面应用。

  c、充分考虑教学办公及考试系统多样化,支持8代以上CPU的终端硬件运行XP、Win7、UOS、麒麟等旧版本操作系统及国产化系统。

  二、方案递交注意事项及其他事宜

  (一)报名条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许可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方案递交时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二)方案递交时间:

  1.应征单位方案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3日15:00(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开标厅。

  (三)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本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招标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出本项目的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四)征集方案要求:

  1.征集项目具体要求:

  1.1方案包括至少须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和内容,并对基本要求和内容进行详细优化后的招标方案。

  1.2项目纸质方案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封面采用白皮,否则按作废处理,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U盘)文档一份(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1.3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2.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3.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4.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西门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老师 0591-22332413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樊淑贞 0591-87623095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闽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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