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闽清县教育局精准扶贫资助工作汇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19-01-12 16:3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相关乡镇的全力配合下及在上级教育部门和关爱教育工作者的帮扶下,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证不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很好地完成了各项教育扶贫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基本情况

  2018年春季全县共有建档立卡学生512人,其中:本县学生396人,县域外116人。本县按各类学校划分:幼儿园67人、小学166人、初中115人、高中39人、职专7人、特校2人。2018年秋季我县建档立卡466人。其中:本县学生392人,县域外74人。本县按各类学校划分:幼儿园74人、小学166人、初中97人、高中34人、职专17人、特校4人。据统计,2018年度我县教育精准扶贫受助学生达4765人次,实施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学费、学生营养餐补助等资助金额达295.4975万元。

  二、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天营养补助标准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营养生活补助为1000元;其中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寄宿生最低营养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50元。寄宿制学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寄午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2018年春季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1558人,营养改善补助资金839625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小学5人,初中93人,小计98人,补助资金60625元)。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寄午生小学13人,初中32人,小计45人,补助资金22500元。共计862125元。

  2018年秋季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1454人,营养改善补助资金788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小学7人,初中92人,小计99人,补助资金61000元)。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寄午生小学10人,初中16人,小计26人,补助资金13000元。共计801000元。

  (二)学前、高中、中职教育学生助学金补助等情况

  1.学前: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实际补助标准为①当第一类、第二类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分别大于或等于每年2000元和1000元的,分别按2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补助;②当第一类、第二类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低于2000元和1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补助。补助后不足的部分由所在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补充,尽量做到全部免费。

  2018年春在园幼儿数9135人,政府助学金享受人数353人,政府助学金发放金额244800元;2018秋在园幼儿数7638人,政府助学金享受人数338人,政府助学金发放金额241900元

  2.高中:高中资助落实情况。

  (1)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2016春季补助学生数297人,低保和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850元,共补助金额317450元;2016秋季补助学生数293人,补助金额282850元。

  2017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322人,资助金额33025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2人,资助金额63000元);

  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47人,资助金额27365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人,资助金额58500元);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38人,资助金额2712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人,资助金额51000元)。

   3.中职: 2018年春季资助学生62人,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共补助61600元。2018年秋季资助学生105人,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共补助97800元。

  (三)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情况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闽清一中每生每学期减免学费950元,闽清二中、闽清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减免学费800元。

  2018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学生97人,免学费总金额776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人,免学费金额31200元);2018年秋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学生106人,免学费总金额8480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人,免学费金额27200元)。

  (四)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为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能圆大学梦,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贷款人数280人,贷款金额达205.1500万元,贷款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57人,增幅56%;续贷学生278人,贷款金额达 200.5209万元,贷款总人数比上年增加47人,增幅16.9%。

  三、主要措施和成效

  1.建立完善建议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确责任人,充实管理队伍,配备3名成员,理顺财务管理的工作机制,装修配置办公服务场所和设备。今年5月被评定为“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

  2.建立完善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建立466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为提高贫困学生资助保障提供基础。同时对临时产生的家庭困难学生建立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助工作全覆盖。

  3.营养餐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每学期组织检查一次,做好存在问题的通报跟踪督促,纠偏整改。确保不贪污、不挤占、不挪用,把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并用足用好,发挥最好的效益。

  4.学生伙食实行视频监控管理。县资助中心与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立视频监控平台,随时调阅各校仓库、厨房、过道、分菜口、餐厅的监控视频,随时掌握进出仓、加工、分菜(售菜)、学生用餐、老师陪餐情况,不定期调阅各校学生伙食情况,进行对比,在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上播放,让食堂管理员、炊事员、陪餐老师及校长,都有危机感、责任感,确保学生伙食质量,让学生在校吃好、住好、学好,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

  5.落实学生资助惠民资金网。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工作部署,我县成立惠民资金网,向社会公开扶贫资金各项信息。我局已完成从2015年至2018年学生助学金数据统计,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资助扶贫惠民领域资金监管。

  6.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本着资助育人,提升成效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资助“家”式工作课外关怀行动。建立完善学校优秀教师和建档立卡学生“一对一”结对关怀关系,并对结对教师的家访及与学生谈心、学习辅导、成绩跟踪分析的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设置工作记录,要求留档留痕。这一举措受到了家长、学生和社会一致好评。年终和寒假期间,组织了“寒冬问候”活动系列扶贫助学送温暖活动。全县各校(园)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慰问金额达50000元;组织“家校关怀万里行”精准家访活动,充分利用寒假高校学生返乡这一契机,走访慰问返乡归来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受助需求,将国家资助的温暖关爱送到家。组织党日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助学助困关怀行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先锋作用,把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关怀,做到了学业关怀,提升了资助育人的工作层次和效益。开展“资助贷款交学费,自身力量念大学”资助贷款宣传倡导活动,培养家庭困难学生的自立精神、担当意识和人生责任,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实现了新增助学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翻番。

  闽清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