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分析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月份,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有效天数为28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8天(优22天,良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3,列六县(市)第1位,列全省58个县市第25位。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月份六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污染物变化情况如下: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 同比上升26.1%。
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2%。
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
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
5、臭氧第90百分位数(O3):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3%。
6、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去年同期浓度为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降50%。
我县2025年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情况详见附表
二、考核评分办法
1、综合指数=PM10/70+PM2.5/35+SO2/60+NO2/40+CO/4+O3/160
2、考评计分办法:考评分=基础分-扣分。基础分为(2-本行政区综合指数/六县(市)综合指数最低值)×100;扣分为每出现一天轻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3分,每出现一天中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6分,每出现一天重度污染天气扣综合考评分9分,每出现一天任何一个站点无污染物监测数据的或者有效监测数据低于考核要求且未进行书面说明的扣3.3分。
三、主要污染物原因分析
本月空气质量良级天数共6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4天,福州市其他县(市)区同期的空气质量与我县相当,可见受到了区域性的污染影响。
另外,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同比上升,城区的南山片区开发工地扬尘是影响因素之一,将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该工地巡查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有效减少对环境空气影响。
附表: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
附表1 闽清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统计表
项目
月份 |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SO2 (μg/m3) |
NO2 (μg/m3) |
CO (mg/m3) |
O3 (μg/m3) |
综合 指数 |
一级天数 |
一级达标率(%) |
二级以上天数 |
二级以上达标率(%) |
有效 天数 |
超标 天数 |
缺失 天数 |
控制 指标 |
≤70 |
≤35 |
≤60 |
≤40 |
≤4 |
≤160 |
―― |
―― |
―― |
―― |
≥95% |
≥324 |
―― |
―― |
1月 |
45 |
29 |
8 |
12 |
0.6 |
124 |
2.83 |
10 |
32.3 |
30 |
96.8 |
31 |
1 |
0 |
2月 |
29 |
21 |
2 |
6 |
0.4 |
111 |
2.03 |
22 |
78.6 |
28 |
100 |
28 |
0 |
0 |
合计 |
38 |
25 |
6 |
9 |
0.6 |
121 |
2.48 |
32 |
54.2 |
58 |
98.3 |
59 |
0 |
0 |
合计同比 |
+6 |
+3 |
0 |
+1 |
0 |
+7 |
+0.23 |
-14 |
-22.5 |
0 |
0 |
-1 |
0 |
0 |
说明:(1) 6 项污染物控制指标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1中年平均的二级标准。(2)合计同比为今年1-2月份浓度与去年同期平均浓度的比较情况,(+)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高,(-)表示今年该项目浓度比去年同期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