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白岩矿泉水生产项目改扩建一期工程 |
闽清县坂东镇仁溪村 |
福建白岩矿泉水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座矿泉水生产车间,并在其中1座矿泉水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吹瓶工序并购置PET全自动吹瓶机等配套设备。 |
1.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瓶装矿泉水生产车间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尾气引至车间顶部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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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