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闽清县东洋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用) |
闽清县池园镇东洋村 |
福州市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
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用分台阶式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 |
1.露天开采区地表径流废水和临时表土堆场淋溶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液压破碎、运输道路洒水、洗车、采装、临时表土堆场等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露天采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开采过程产生的采剥扬尘经喷雾洒水抑尘;钻孔与凿岩粉尘采用湿式凿岩、凿岩钻机配套袋式除尘器方式抑尘;爆破粉尘经喷雾洒水方式处理。 采用移动式除尘风送喷雾机喷雾洒水处理装载扬尘;运输扬尘采用喷雾洒水抑尘,车辆加盖篷布;液压破碎和堆场采用喷雾洒水抑尘。 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剥离物、废石粉、沉淀池泥饼收集后外售,爆破废雷管由爆破机构当场收集,外运处置,不遗留在场地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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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62300853 、22352353(传真)
通讯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