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塔庄分理处)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塔庄镇塔庄街;
2、用地面积:土地面积625.6㎡;
3、建筑面积1029.08㎡;
4、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金融业);
5、出让年限:40年,出让年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土地使用条件:现状。
二、出让价款及缴交方式:
该地块划拨补出让土地出让价为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28.6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公示期为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注销土地登记,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正式签订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资源规划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