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2-03-0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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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经采纳2022年1月28日白中镇可梅村人民代表大会和2022年1月29日白樟镇小园村人民代表大会意见,现将优化后的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闽清县白樟镇与白中镇 

  二、用地面积:39.6569公顷(合594.8535亩) 

  三、用地范围:位于闽清县白樟镇小园村与白中镇可梅村,距县城16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官路洋自然村居民点,北至福银高速南侧,西至三捷河边,南至自然山体。 

  四、公示期限: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五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玲鸿            联系电话:059162300672 

 

  附件: 《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附件: 

 

  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关于闽清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编制《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位于闽清县白樟镇小园村与白中镇可梅村,距县城16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官路洋自然村居民点,北至福银高速南侧,西至三捷河边,南至自然山体。G70福银高速、S308省道从本方案地块北侧穿过,距福银高速公路金沙互通口6公里,离闽清北动车站26公里。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白樟镇小园村与白中镇可梅村,共2个乡镇2个村,范围总面积39.6569公顷(合594.8535亩),其中:农用地37.7879公顷(耕地3.8465公顷),建设用地0.8312公顷,未利用1.0378公顷。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方案的建设能够进一步促进闽清循环经济产业园持续向好发展,是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是完善片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的需要。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15.9549公顷,占比40.23%,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范围已纳入闽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纳入闽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遗址。 

  六、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39.6569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8.2107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至2023年,2年内实施完毕。 

  七、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闽清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梅政综〔2017〕42 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八、土地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一) 土地利用效益:本次成片开发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理规划用地布局,确定本方案工业用地地块的平均容积率1.6,将增加单位土地的产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社会经济效益:本方案地块拟布设附加值较高的绿色低碳循环再生产业,方案的建设可加快转变闽清县的经济发展方式,调整闽清县工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空间,促进产业发展,且本方案的建设在加快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将带动周边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方案建成后预计年地均税收可达220万/公顷,本方案工业用地为22.2478公顷,方案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工业产值约3.6亿元,预计可增加税收约5000万元/年,预计可提供约3000个就业岗位。 

  (三)生态效益:本方案兼顾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主动避让优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且不涉及历史建筑和有价值的建筑构筑物。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管网配套,力争本片区的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合理开发的同时,减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各类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九、结论 

  《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1:闽清县白樟镇小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