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和广大游客朋友征集此类问题线索、接受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2.未经旅行社委派,导游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3.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和行为;4.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和恐吓威胁的行为;5.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安排游客参观或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规违法行为;6.导游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1.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3.违规设置销售“园中园”、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举报电话: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0591-22339528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