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闽乡振综[2022]36号)要求,经县委巩固扶贫开发成果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告,现将2023年闽清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见附件、所有项目均以实际验收为准),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93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2332110 mqxnb111@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