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及《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梅财(农)指[2022]1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
请各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福建省“一村一品”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思路目标、主要建设项目、保障措施等,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表
乡镇 |
村 |
主导产品 |
资金金额 (万元) |
桔林乡 |
后洋村 |
柑桔 |
100 |
梅溪镇 |
石湖村 |
橄榄 |
100 |
梅溪镇 |
新民村 |
橄榄 |
100 |
塔庄镇 |
茶口村 |
粉干 |
100 |
雄江镇 |
梅台村 |
脐橙 |
100 |
云龙乡 |
官庄村 |
西红柿 |
1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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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