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26号)要求,我局对县信用社申请扶贫贷款贴息的脱贫户进行了审核,拟对124笔贷款给予扶贫贷款贴息补助(详见附表),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为22018.76元。现将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天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22332225、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