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派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57号)及《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派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梅财(农)指〔2019〕6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9年省派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1万元(东桥镇义由村),请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