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检查主体名称:文庙周边商业经营者
三、检查地点:南北大街
四、检查事项:营造风貌统一和谐的户外广告
五、检查结论
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梅城镇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县公安局、县文体旅局配合,与文庙周边商业经营者做好细致沟通,确保完成文庙周边商业广告的转移工作,以加强文庙保护利用,营造风貌统一和谐的环境。
本单位于5月6日对该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对文庙周边商业经营者进行现场走访摸查,对影响风貌统一和谐的户外商户广告立即予以沟通协商并开展拆除、转移工作。
当天,我单位已完成对“帝豪娱乐城”两块广告牌的整改、拆除工作,下阶段,将继续加强巡查走访,强化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闽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