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闽清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经申请、核实、评估、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交易价协商等规定程序并报经闽清县林业局和闽清县国家储备林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现将闽清县国家储备林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第七批次)17523.157亩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若有异议可向闽清县国家储备林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电话:0591-62308817
附件:闽清县国家储备林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第七批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