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闽清县(市)区2021-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06-1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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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9号)和《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4〕2号)等有关规定,上级下达我县(市)区奖补资金 17.78万元。根据上述规定经县(市)区审核、复核,形成2021-2022年度县级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6月 11 日至2024年6月 17 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至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1-22332255,传真:0591-22332697,电子邮箱:429771600@qq.com)

  附件:闽清县2021-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