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办法》(闽农规【2020】1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农函【2023】20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审核福建闽清绿锋农业专业合作社符合上述文件各项条件要求。经我局第(27)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福建闽清绿锋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2023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62308807。
闽清县林业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