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闽清县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3-11-1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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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我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参照2022年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闽清县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梅政综规〔2022〕2号),制定了《闽清县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意见发送至gtjydk@163.com邮箱。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