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好差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23-01-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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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好差评”活动有关通知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具体组织落实。县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认真做好工作。

二、活动时间

集中评价时间:2023年2月初开始,2月底结束。其他时段,常态化接受群众评价。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我县将在各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在地张贴活动海报,并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通过手机扫描海报上的民生实事码,对项目建设、运行使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及提出建议。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